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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交通部电信员工退休养老证书

  □许志勇

  一个很偶然的机会,我从藏友处见到民国35年10月交通部电信员工退休养老证书(如图),兴奋不已,因为民国时期的退休养老证书很少见。

  持证人为报务员凌润珊,保证人为报务员周思缵、邵显祖,局长朱一成签发。朱一成历任国民政府交通部电信总局局长、交通部顾问,行宪国民大会代表。交通部成立于1927年5月16日,直隶于国民政府。1928年国民政府实行五院制后,交通部改隶行政院。根据组织法规定,交通部经营路政、电政、邮政、航政,并监督民营交通事业。1928年10月,铁道部成立后,交通部管理经营的铁路事业划归新成立的铁道部管理。1938年,铁道部裁撤,其管理经营的铁路业务仍归交通部管理;同时,全国经济委员会管辖下的公路处及军委会管辖下的水陆运输联合办事处也划归交通部管理。这时的交通部职权扩大为规划、建设、管理和经营全国国有铁道、公路、电信、邮政、航空并监督公有及民营交通事业。此后,除公路业务两度划归军委会设专门机构管理外,交通部的基本职能未变。

  而养老金支给机构为电政同人公益会,证书号后又特批注,该员养老金限在沪(即上海)局发给。

  该员服务年限为34年,出生年月为光绪12年(即1886年) 12月,至民国35年(1946年)10月,应为60岁退休。养老金每月170元,其实是很微薄的。国民政府1932年12月《修正工厂法》公布,铁路、交通、矿业劳工等特殊劳动者的社会保障制度也陆续建立。交通劳工的制度又包括交通职工福利,电政劳工的养老、疾病、工伤保障等内容。而该员的退休条款按《报务员章程》83条之规定。其实交通部在《各区电信管理局所属电信局组织章程》中都已明文电信员工工资、奖金、抚恤金及退休金等福利。在这里,不但能见到民国时期普通职员的生活片段,也能读懂历史书中难以了解的社会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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