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九)听证人(3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2008〕第2号令)规定,现将内蒙古自治区镫口扬水灌区国管水利工程农业供水价格调整听证方案、听证人和听证会参加人等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徐四红 王润青
内蒙古自治区镫口扬水灌区管理局
一.听证时间:2018年9月11日上午9:00
二.听证地点:乌澜大酒店A座三楼3号会议室,地址:呼和浩特市如意开发区如意和大街58号国际会展中心北侧(电话:0471—3280888)。
三.听证方案要点:
农业水价改革是通过水价调整这个经济“杠杆”唤起用水户节约用水的意识,达到节水、节能、减少水资源浪费的目的,有利于建设节水型社会,促进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镫口扬水灌区现行农业供水价格是1999年原自治区物价局、自治区水利厅联合制定的,标准为灌溉用水每立方米5.4分,该水价执行至今一直未做调整。经测算,2015年、2016年、2017年3年平均供水成本为每立方米11.31分。按照合理补偿成本原则提出如下方案:
方案一:农业供水支渠口价格由现行5.4分/m3调整为11.31分/m3,分两步调整。第一步调整为8.35分/m3,第二步调整到位。
方案二:农业供水支渠口价格由现行5.4分/m3调整为11.31分/m3,分三步调整。第一步调整为7.37分/m3,第二步调整为9.34分/m3,第三步调整到位。
四.听证会参加人员名单:
(一)用水农民代表(13名):
巩动兵 史满平 张跃军 刘生铁 杜乐义
苗栓栓 梁满堂 刘美军 徐四红 王润青
郝金龙 韩艮怀 柳和平
(二)用水协会代表(2名)
张林鱼 土默特左旗庞家营闸十二支用水协会
高兰清 土默特左旗共富农田灌溉农民专业合作社
(三)人大代表(1名)
白海峰 土默特右旗民族团结渠电力扬水站书记、站长
(四)政协委员(1名)
胡润召 自治区政协委员、民盟内蒙古区委副主委、自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综合监督处处长
(五)专家学者(2名)
赵益平 内蒙古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张 生 内蒙古农业大学水利与土木建筑学院
(六)政府部门(2名)
包 斌 自治区财政厅
杨晓龙 自治区农牧业厅
(七)灌区管理单位代表(3名)
康 跃 自治区水利厅
李希敏 自治区水利厅
胡 生 内蒙古自治区镫口扬水灌区管理局
(八)旗县代表(4名)
任全祥 土默特右旗水务局
杜补乐 土默特右旗团结灌区扬水站
邢长青 土默特左旗水务局
段仲科 土默特左旗哈素海水库灌溉管理处
(九)听证人(3名)
贾特顺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郜建英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杜国亮 自治区价格成本调查监审局
(十)新闻媒体(6家)
《北方新报》
《内蒙古晨报》
内蒙古广播电视台新闻广播
内蒙古广播电视台电视新闻中心
《呼和浩特日报》
《包头日报》
特此公告
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