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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各盟市委,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部、委、办、厅、局和各人民团体:

  现将《关于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

  2018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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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解读
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常委、常务副主席 马学军
2018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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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奋力开创自治区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新局面
关于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