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常年法律顾问机构资质条件
1.获得执业许可,且已正常执业3年以上,在其执业区域内同业中业绩优良、无不良从业记录。
2.通过上年度有关主管部门的考核和注册。
3.限于内蒙古自治区的律师事务所参与,呼和浩特地区的律师事务所优先。
二、常年法律顾问资质条件
1.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A本,取得相应执业资格在2年以上,通过上年度有关主管部门的考核和注册。
2.精通法律业务,具有处理复杂、疑难法律事务的工作经验和能力,有法院、检察院等司法部门工作经验者优先。
3.具有金融行业相关案件处理经验。
4.具有不良资产收购、处置经验者优先。
5.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身体健康,可以经常出差。
6.无不良从业记录。
7.能力特别突出者可适当放宽上述条件。
三、工作方式
与常年法律顾问机构签订协议,派遣常年法律顾问到分公司坐班,每周5天,按照分公司考勤制度执行。
四、顾问费用
采取基础费用和考核费用相结合的方式,每人总费用不超过12万元/年,其中基础费用为10万元/年,另外2万元/年考核费用按照年度考核结果支付。常年法律顾问机构需出具正式增值税专用发票。
五、服务范围
常年法律顾问的工作职责包括但不限于:
1.提供日常法律咨询意见;
2.包括但不限于对资产收购、处置方案、重组经营方案等出具法律意见书;
3.参与项目谈判,为公司拟订谈判方案,制作谈判提纲和会谈纪要;
4.对收购、处置资产的法律状态进行审查,并出具法律意见;
5.草拟、审查、修改各类协议及其他法律文件;
6.为公司经营管理方面的有关决策进行法律论证,为公司提供法律依据;
7.协助公司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法律培训;
8.公司日常业务开展需要的其他日常法律服务。
六、聘请程序与方式
(一)申请材料
1.有意应聘的律师事务所须提交相应材料,应聘材料的内容至少应包括:
(1)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3)负责人身份证明材料;
(4)近3年工作领域内的业绩证明及代表性案例;
(5)本单位近3年基本情况介绍,包括从业人员概况、开展业务情况、办公场所、硬件情况等;
(6)符合应聘条件的其他证明材料。
2.事务所推荐应聘的律师须提交个人应聘材料,应聘材料的内容至少应包括:
(1)律师执业资格证书以及身份证;
(2)个人近3年的基本情况介绍,包括学历、职称、获取律师资格的时间,主要执业经历、现执业机构等;
(3)个人的研究成果、主要诉讼、非诉讼案例和业务专长等;
(4)符合应聘条件的其他证明材料。
请将上述相关应聘材料电子版以邮件形式发送至邮箱llin2@gwamcc.com。
(二)报名时间
自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19年3月18日17:00截止。
(三)评审
我分公司将在报名期满后根据报名情况进行资格审查和筛选,形成面试名单,收到电话通知的应聘者应携带加盖公章的应聘材料复印件进行面试,我分公司将对各应聘事务所及律师进行认真评审,择优录用。
(四)聘任
经评审确定后,我分公司将与受聘单位签署《常年法律顾问协议》,录用律师试用期为2个月。
欢迎符合应聘条件的律师事务所踊跃参与。
联系人:赵晨波 林琳
联系电话:0471—6905380
0471—6908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