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以下简称“华融内蒙古分公司”)与中允投资管理(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允投资公司”)于2019年5月23日签署《债权转让协议》(协议编号:内蒙古Y05190012-2号),华融内蒙古分公司将其内蒙古Y05190012-2号不良资产包资产(详见附件公告清单)中所列债务人及其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依法转让给中允投资公司。华融内蒙古分公司与中允投资公司联合公告通知各债务人及担保人以及其他相关各方。
二、债权转让通知
自公告之日起,华融内蒙古分公司依法将内蒙古Y05190012-2号不良资产包中不良资产债权转让的事实通知各债务人、担保人和其他义务人。
三、债务催收公告
自公告之日起,截至转让基准日,中允投资公司已拥有内蒙古Y05190012-2号不良资产包8户债权合计 107424496.20元,其中本金合计89500132.19元,利息合计17924364.01元。债权资产所在地为乌海市。详见附件公告清单。
中允投资公司作为华融内蒙古分公司上述债权的合法受让人,已依法取得上述债权,现依法向各债务人、担保人和其他义务人进行催收,请各债务人、担保人和其他义务人,或债务人、担保人和其他义务人的权利义务承继人,自本公告刊发之日起立即向中允投资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偿付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或法院裁判文书所确定的义务。
特此公告。
转让方: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华大街54号金融大厦14楼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471-5180594
受让方:中允投资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温泉小镇中央档案馆西侧平房45号
受理公告事项联系人:包先生
联系电话:15848914488
发布日期:2019年7月4日
注:1.上述公告清单仅列示截至转让基准日的贷款本金余额,债务人和担保人应支付中允投资公司的利息、罚金、违约金及其它应付款按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及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以及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方式计算,实际计算与欠息金额不一致的,以实际计算为准。已经进入诉讼程序的,并已由华融内蒙古分公司垫付的应由债务人及担保人负担的公证费、律师费、诉讼费、执行费、评估费等以有关法律文书和正式发票确定的金额为准。
2.若债务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及/或主管部门代为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
3.清单中“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担保人的担保范围以签署的合同等法律文件或法院的生效判决确定为准。如公告中债务人、合同编号、债权金额、担保人等信息与事实不符的,以签署的合同等法律文件约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