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自治区3个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已分别进驻通辽市、包头市、巴彦淖尔市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并于8月31日及9月2日在三地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动员会,就此次督察提出明确要求。
动员会要求,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聚焦污染防治攻坚战重点领域、突出问题,有的放矢;认真细致、客观公正,把问题查准查实,把情况查清查透,做到见事见人见责任;既查不作为、慢作为,也查乱作为、滥作为,特别是要重拳打击生态环保治污中的“一刀切”行为;加强边督边改边公开,督察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和正面典型将按有关要求向社会公开,回应社会关切,接受群众监督。
此次督察的重点为各盟市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及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情况;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情况;执行国家和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政策制度、标准规范、规划计划情况;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整改进展情况;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强化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等情况。
根据督察组职责,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在驻地设立专门值班电话和专门邮政信箱,受理被督察地区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来信来电举报。自治区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包头市期间(2019年9月2日—9月26日)设立专门值班电话:0472-3310106,专门邮政信箱:包头市A009邮政信箱。自治区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进驻通辽市期间(2019年8月31日—9月24日)设立专门值班电话:0475—8735999,专门邮政信箱:通辽市A607邮政信箱。自治区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进驻巴彦淖尔市期间(2019年9月2日—9月26日)设立专门值班电话:0478—8922193,专门邮政信箱:巴彦淖尔市临河区0001邮政专用邮箱。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为每天8:00—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