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期阅读
当前版: 02版 上一版  下一版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自治区法学会召开第六次会员代表大会

9月26日上午,内蒙古自治区法学会在呼和浩特召开第六次会员代表大会。 本报记者 袁永红 摄
  本报9月26日讯  (记者  刘晓冬)9月26日上午,自治区法学会在呼和浩特召开第六次会员代表大会。自治区党委书记、人大常委会主任李纪恒出席会议,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副会长张苏军,自治区党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林少春出席会议并讲话。

  自治区领导马学军、杨伟东、张韶春,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杨宗仁、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琪林出席会议。

  会议选举产生了自治区法学会第六届理事会,举行了第六届理事会第一次会议和常务理事会第一次会议,并选举林少春为法学会会长。

  张苏军指出,内蒙古自治区法学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团结带领全区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凝心聚力、锐意进取,积极投身全面依法治国伟大实践,在加强政治引领、繁荣法学研究、服务法治实践、开展法治宣传和培养法治人才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突出成绩,为内蒙古自治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

  张苏军强调,法学会是党领导下的人民团体、群众团体和学术团体,是政法战线的重要组成部分。要进一步加强地方法学会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下转第2版  ■上接第1版  切实做好法学法律工作者的政治引领工作;坚持服务中心服务大局意识,努力为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力量;坚持改革创新,不断推进法学会自身建设。围绕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去除机关化、行政化、贵族化、娱乐化,加强区法学会机关建设,发挥好法学会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发挥好广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林少春在讲话中指出,自治区法学会第六届理事会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引领法学法律工作者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的决策部署上来,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全区各级法学会和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要不断加强自身建设,着力提升工作水平。加强法学会组织建设和队伍建设、制度建设和纪律建设,激发法学会发展活力和内生动力。以饱满的政治热情、强烈的历史责任感和使命感,当好法治参谋助手,组织推动好法学研究,为做好新时代内蒙古工作提供智力支持和法治保障。

上一篇    下一篇
 
     标题导航
   第01版:一版要闻
   第02版:要闻
   第03版:要闻
   第04版:我们在行动
   第05版:国内新闻
   第06版:专题
   第07版:特别报道
   第08版:建功新时代
   第09版:建功新时代
   第10版:建功新时代
   第11版:观察·阿拉善高新区
   第12版:公告
   第13版:公告
   第14版:公告
   第15版:公告
   第16版:公告
2019年全区高校百场形势政策报告会 走进内蒙古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呼伦贝尔学院党委书记韩猛:
赤峰学院党委书记王玉树:
呼和浩特民族学院党委书记孙国权:
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与 弘扬延安精神座谈会召开
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呼和浩特海关服务内蒙古对外开放成就新闻发布会举行
自治区举行“理敬七十年 奋进新时代” 理论产品新闻发布会
临河区城乡结合部“散乱污”亟待整治
自治区法学会召开第六次会员代表大会
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整改进行时
毕力格: 让新时代蒙医药更好地为各族群众健康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