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置方式:按照《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资产处置管理办法(修订)》规定的方式分户、整体或与其他资产一并进行公开处置,处置方式为拍卖、公开竞价、挂牌转让等,现予以公告。
交易条件:要求买受人信誉好,有付款能力并可承担购买债权所带来的风险,交易资金来源合法。
对交易对象的要求: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且以下人员不得购买: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
公告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公告期内同时受理该资产处置有关异议和咨询。
受理公示事项联系人:王先生、曹先生、麦女士
联系电话:0471-6967346、5180563、5180565
受理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话:
韩先生 0471-6981004
联系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华大街54号金融大厦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
2019年12月3日
瑕疵说明:
1.恒源绒毛部分资产存在租赁情况,具体情况需要投资者自行了解并考虑风险。
2.禾源木业债权在2016年临河区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调解书》中约定恒源绒毛和禾源木业名下部分资产对本债权承担抵押担保责任,但未办理他项权证。具体情况需要投资者自行了解并考虑风险。
3.禾源木业保证人巴彦淖尔市兴农农牧业生产资料有限公司存在保证担保无法受偿的风险。
4.恒源绒毛抵押物羊绒保存状态较差,肉眼可见羊毛居多,且重量无法核实,存在较大的变现风险,需要投资者自行了解并考虑风险。
5.拟转让的标的债权属于金融不良债权,标的债权及从权利包含但不限于除上述瑕疵之外的其他瑕疵或重大缺陷,资产的瑕疵或重大缺陷可能给买受人带来显性的或潜在的风险,买受人可能会存在全部或部分不能受偿债权的风险。
买受人已经自行对债权进行了调查了解,并已完全知晓包括但不限于除上述不良债权瑕疵之外的其他瑕疵或重大缺陷,完全清楚该金融不良债权可能会面临债权不能全部或部分受偿的风险,并自行承担由此带来的全部风险。
备注:
1.本公告清单仅列示截至2019年11月20日的债权本金余额,债务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的重组宽限补偿金(重组收益)、违约金等按照相关合同/协议、生效法律文书及法律法规的规定计算。上述债权及其项下权利义务一并转让。债权资产具体情况请投资者登录华融网站(http://www.chamc.com.cn/)查询或有关部门接洽查询。
2.若债务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请相关承债主体及/或主管部门代为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
3.清单中的“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担保人的担保范围以签署的合同或办理的他项权证书等法律文件或法院的生效判决确定为准。如公告中债务人、债权本金金额、担保等信息与事实不符的,以签署的合同或办理的他项权证书等法律文件约定或法院出具的生效判决、裁定确定为准。
4.投资者需自行了解、知悉并确认主债权及担保债权的现状、瑕疵、缺陷及风险,并自愿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损失以及不能获得预期利益的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