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自治区自然资源厅按自治区要求编制了《自然资源厅关于矿产资源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促进自治区矿产资源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顺利推进。
《方案》明确了专项整治工作目标,即通过为期两年的专项整治,实现全区矿产资源突出问题基本解决,清收资源依法处置,涉矿腐败得到根治,制度机制不断优化,矿业秩序进一步规范,矿产资源信息化管理水平明显提升,政治生态和发展环境明显改善,矿产资源高质量发展格局基本形成。
《方案》确定了该厅进行全面清查的九大问题:煤炭资源配置项目落实不到位问题;矿业权登记管理问题;违法违规整合和兼并重组矿产资源问题;厅属国有企事业单位违法违规转让国有矿业权问题;清查违规投资入股矿山问题;清查违规减缓免矿产资源相关资金问题;清查涉矿中介组织从业管理问题;清查国家、自治区财政出资项目管理问题;清查矿山违法违规查处情况存在问题。
《方案》要求从三个方面健全完善制度。一是矿产资源领域审批监督管理制度。根据国家、自治区矿业权出让制度改革进展,推动“放管服”工作向纵深发展,优化矿业权管理及准入要求,完善矿产资源开发监督管理。二是矿产资源领域相关资金收缴管理制度。进一步优化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管理工作,完善矿业权使用费征收管理工作。三是涉矿中介组织从业管理及行业自律制度。进一步规范涉矿中介组织从业管理要求,提升行业自律水平。
在加强管理方面,《方案》提出,依托自治区大数据建设,建成全区矿产资源综合管理数据库,同时提升矿产资源领域审批监管效能。一是推动全区矿产资源综合管理数据库建设。将自然资源、能源、生态环境、市场监督、林业草原、应急管理、工业信息化、发展改革等部门涉矿信息,通过资源整合、互联互通、数据共享,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联动更新的全区矿产资源综合管理数据库。二是进一步提升矿产资源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信息化水平。进一步梳理矿产资源行政审批事项,确保全部进入自治区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规范运行,按照“最多跑一次”要求,动态编修办事指南,全面提升政务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