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6日至27日,自治区党委十届十一次全会暨全区经济工作会议在呼和浩特市举行。围绕会议精神,就我区金融业将如何进一步提高服务自治区经济高质量发展能力,进一步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主题,记者专访了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局长姜华。
姜华表示,自治区党委十届十一次全会暨全区经济工作会议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紧扣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紧跟经济发展形势,紧贴内蒙古实际,为推动2020年自治区高质量发展指明了方向和重点。
下一步,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将认真贯彻落实会议精神,进一步传导好宏观金融政策,把握好中央货币政策,畅通好货币政策传导路径。一是向重点领域传导,紧盯我区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培育壮大新兴产业、推动农牧业高质量发展、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四个主攻方向,围绕自治区八大产业集群,重点聚焦乳业产业链、生态环保、现代能源等领域,深化“保项目、入园区、进企业、下乡村”专项行动,实施差异化金融服务,提升金融服务产业发展质效。二是向区域传导,引导金融资源聚焦呼包鄂协同发展、东部盟市协同发展、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等自治区重大部署,提升区域金融活力和服务质量。三是向企业传导。重点是结合自治区支持民营企业26条措施,推动形成重点企业和普惠企业“白名单”金融服务制和一企一策精准服务。
同时,要严密防控金融业风险。要以落实《内蒙古自治区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攻坚战实施方案》为统领,重点是抓好四项工作。一是全力化不良。开展地方法人金融机构不良资产清收专项行动,建立“黑名单”制,开展高风险机构通报、约谈、协调处置,推动重组。二是进一步推动金融机构落实防控风险主体责任,积极配合监管部门落实属地处置责任,妥善处置高风险金融机构。三是结合扫黑除恶回头看行动,进一步整治金融乱象。严厉打击违法违规金融活动,努力使各项类风险隐患实现软着陆。四是防范好资本市场风险。利用好自治区企业纾困发展基金和企业流动性风险防控基金,做好防范上市公司股票质押和企业债券市场违约工作,维护我区信用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