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期阅读
当前版: 07版 上一版  下一版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 债权资产催收暨招商、处置公告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以下简称“华融内蒙古分公司”)拥有对鄂尔多斯市华通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等22户债权资产,现对名下22户债权资产的债务人及担保人进行公告催收,并拟对上述资产进行公开处置,现予以公告。具体情况如下:

  一、资产情况

  公开处置我分公司拥有的鄂尔多斯市华通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等22户债权资产,截至基准日2019年12月31日,债权本金余额643,539,229.88元,债权资产位于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地区。

  公开处置我分公司拥有的15处物权资产,物权性质主要为房地产,资产位于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地区。

  具体情况详见附表资产清单。资产清单仅列示截至基准日的贷款本金余额,借款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的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相关费用等按照相关合同协议、生效法律文书及法律法规的规定计算。上述债权及其项下权利义务一并转让。

  二、债务催收公告

  华融内蒙古分公司作为出让银行对上述债权的合法受让人,已依法取得上述债权,现依法向债权资产项下各债务人、担保人和其他义务人进行催收,请各债务人、担保人和其他义务人,或债务人、担保人和其他义务人的权利义务承继人,自本公告刊发之日起,向华融内蒙古分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偿付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或法院裁判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各债务人、担保人和其他义务人,或债务人、担保人和其他义务人的权利义务承继人未及时履行偿还义务、消极应对的,我司将依司法执行程序,对各义务人行使限制高消费、列入失信人名单等司法执行手段,造成不良后果的,各义务人自行承担。

  三、资产处置公告

  自公告之日起,华融内蒙古分公司拟对附表资产清单内资产进行公开处置。

  处置方式:按照《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资产处置管理办法(修订)》规定的方式单户、部分组包、整体组包或与其他资产组包一并进行公开处置,处置方式为拍卖、公开竞价、挂牌转让等,现予以公告。

  交易条件:交易对象信誉良好,能够支付对应债权转让价款并承担购买该债权所带来的风险,交易资金来源合法。

  对交易对象的要求: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且以下人员不得购买: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的直系亲属。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

  四、查询及联系方式

  公告资产的详细信息,请投资者登录华融网站查询或与下述联系人接洽查询。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华大街54号金融大厦1407室

  邮编:010000

  联系人:韩女士  潘先生  曹先生  郭女士

  联系电话:13674716125  18104855599

  15024967702  15391125620

  受理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话:0471-6981004

  附表:资产清单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

  2020年1月7日

上一篇    下一篇
 
     标题导航
   第01版:一版要闻
   第02版:要闻
   第03版:国内新闻
   第04版:读图
   第05版:深度
   第06版:国内国际新闻
   第07版:出彩
   第08版:科技
   第09版:经济涮锅
   第10版:民主与法制
   第11版:先锋
   第12版:公益广告
培训一专多能型人才提升基层服务水平
国网新城区供电公司:优质服务暖人心 助力企业谋发展
库伦旗供电公司共产党员服务队关爱留守老人
国网新城区供电公司:助力国土空间规划工作顺利开展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 债权资产催收暨招商、处置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