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报称,多伦县首例新冠肺炎病例张某某1月28日出现全身酸痛、乏力、头晕等症状,2月12日被确诊为新冠肺炎病例,同日其母亲赵某某、妻子李某某被诊断为新冠肺炎疑似病例。经调查核实,多伦县委、政府及其所辖相关乡镇(社区)、部门、单位公职人员在履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排查管控不到位,存在失职失责问题,导致张某某从出现症状到确诊期间与多人密切接触,给全盟疫情防控工作造成巨大压力和不良影响。
为进一步严明疫情防控工作纪律,进一步压紧压实全盟各级各部门工作责任,有力推动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决策部署和盟委、行署工作要求落实到位,2月12日,经盟纪委监委研究,报请盟委同意,决定对多伦县委、政府在全盟范围内通报批评,责令多伦县委、政府、县纪委监委主要领导分别向盟委、行署、盟纪委监委作出深刻检查,给予1名副县长党内警告,对2名副县长进行批评教育,给予多伦诺尔镇党委书记党内严重警告,对多伦诺尔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免去党委副书记、提名免去其镇长职务,对多伦诺尔镇纪委书记、监察办主任和2名副镇长诫勉谈话,给予多伦诺尔镇善因社区党支部书记、多伦县教育局局长党内警告,给予多伦县大北沟镇党委书记党内严重警告,给予多伦县大北沟镇党委副书记、镇长政务记大过,对多伦县大北沟镇纪委书记、监察办主任进行约谈,对多伦县大北沟镇1名副镇长诫勉谈话,给予多伦县大北沟镇党政办主任、兴华社区党支部书记、多伦县大北沟镇卫生院院长党内警告,给予多伦县卫生和健康委员会主任党内严重警告,对多伦县卫生和健康委员会副主任、疾控中心主任诫勉谈话,给予多伦县卫生和健康委员会1名副主任政务警告,给予多伦县中医院院长党内严重警告、免去其中医院党支部书记、院长职务,给予多伦县中医院1名副院长政务警告,给予多伦县纪委监委派驻县委办纪检监察组(负责联系监督县卫生和健康委员会及所属部门)组长党内警告,责成多伦县卫生和健康委员会对县中医院相关医务人员作出严肃处理。
锡林郭勒盟委要求,各地各部门和各级领导干部要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全面落实自治区党委和盟委工作要求,一定要从上述问题中深刻汲取教训,引以为戒,举一反三,全面查找防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漏洞,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压倒一切的政治任务,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各项防控措施,进一步压实属地主体责任,进一步压实部门包联工作责任,进一步强化社区和嘎查村防控网格化管理,加强重点人员排查管控和社会面防控,全力防输入、防扩散,以更坚定的信心、更顽强的意志、更果断的措施,坚决打赢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