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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疫”办案两不误

  □本报记者  白丹

  “你好,我们是市公安局工作人员,今天有案件需要报送你院。”

  “好的。抗疫期间,送案人员须戴口罩、手套,测量体温。”

  包头市人民检察院案管大厅的检察人员放下电话,开始消毒,地面、墙角及笔、电话、电脑键盘……非常时期,不能遗漏每一个环节。完成消毒工作后,检察人员穿戴好医务工作服、防护口罩、头罩、手套、脚套,开始一天的工作。

  案卷陆续送达,审查、受理、制作电子卷宗各项工作有序进行。

  “案件管理部门是检察窗口阻击疫情的‘第一关’,所有的案件材料都要通过这里才能分流到各个部门,因此容不得半点马虎。受理的每一份案件材料必须严格消毒处理后才能分流到下一个环节。”案管大厅当班检察人员苏海燕说。

  “你好,我是xx的辩护律师,想复制一下案卷。”“先测量一下体温吧。”检察人员一边说着,一边拿起体温计为阅卷律师测量体温。然后,查验手续,做好登记,导出电子卷宗刻盘交予律师,整个过程不到10分钟。

  “我是侯某某的辩护人,现在可以去检察院阅卷吗?”“您可以在12309中国检察网进行网上阅卷申请和身份认证,我院可为您邮寄电子卷宗光盘。”检察人员在电话里回复道。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包头市人民检察院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来抓,坚持疫情防控和日常工作有序开展。案件管理部门根据实际情况,每天安排至少两名干警值班,做到“当日受案、当日流转”。疫情防控期间,为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和聚集,自2月3日起,包头市检察机关以机要邮寄、网络和电话查询、网上预约办理等非接触方式开展案件受理、律师接待、案件信息查询等工作。通过“包检在线”微信公众号发布《包头市人民检察院疫情防控期间案件受理及接待工作的公告》,引导公众采取网上办理、网上预约、电话查询、邮寄等非直接接触方式办理各类事项,保障当事人权利和诉讼工作顺利进行。

  2月3日以来,包头市两级检察院案管部门共受理公安机关移送逮捕、起诉案件31件,受理公安机关报请延长羁押期限案件3件,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案件3件,移送提起公诉案2件。接待律师案件咨询7人,接待律师阅卷5人。接待其他相关人员电话咨询32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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