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该患者1月18日自河南郑州返回乌海市海勃湾区。2月2日,乌海市疾控中心对其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2月3日凌晨,被送至乌海市传染病院进行隔离治疗。经乌海市新冠肺炎医疗救治专家组会诊,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乌海市委政府高度重视、科学施策,按照“集中患者、集中专家、集中资源、集中救治”原则,完善救治体系和运行机制,增强救治力量,全力救治患者。经过20多天医疗专家组与医院医务人员规范救治和心理疏导,患者连续2次咽拭子、便检核酸检测阴性,体温正常达到17天,临床体征和生命体征平稳,复查CT肺部炎症基本吸收,符合《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六版)》的出院标准,准许出院,并将继续在乌海市传染病医院接受14天的隔离医学观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