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期阅读
当前版: 06版 上一版  下一版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严把“五道关” 筑牢疫情“防控墙”

  1月25日,自治区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Ⅰ级响应后,我区市场监管部门聚焦农(集)贸市场、商场超市、餐饮服务单位等与市民生活密切相关的经营业态,1.5万名工作人员投入到疫情防控这场战“疫”中,控主体、保质量、稳价格、净环境、查活禽,牢牢守护群众衣食住行的安全。

  把牢主体责任关,着力于“控”,防范群体聚餐、交叉感染。由于餐饮业易传染病毒,监管部门通过全面排查餐饮单位承办集体聚餐情况,建立登记台账,引导群众停止集体聚餐活动。并严格网络订餐管理,约谈网络订餐第三方平台,要求加强对配送公司和配送人员管理,暂时取消众包和宅急送模式送餐,鼓励采取无接触配送和安心送餐卡配送模式。截至目前,全区共检查餐饮服务单位63670家,取消退订餐65737桌次。

  把牢质量安全关,着力于“保”,防范以次充好、以假充真。疫情期间,全区市场监管部门督促食品生产企业及符合疫情防控条件的农(集)贸市场、商场超市恢复生产经营,严格执行原料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和产品出厂检验、过期食品退市销毁等各项制度;依法查处无照无证经营和制假售假行为;严厉查处缺斤少两等欺骗消费者行为,维护群众利益。

  把牢价格平稳关,着力于“稳”,防范哄抬物价、囤积居奇。疫情发生后,个别超市出现哄抬物价情况,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及时印发《关于疫情防控期间查处哄抬价格违法行为的指导意见》等文件,出台6项举措,明确3种哄抬价格违法行为的认定,全力维护市场价格稳定。截至2月15日,价格投诉举报案件立案262件,处罚47件,公布了18个哄抬价格的违法典型案件。

  把牢环境卫生关,着力于“净”,防范病毒传播、市场失序。全区市场监管部门督促食品生产、经营和餐饮服务提供者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切断疫情传染源和传播途径。配合住建(环卫、城管)、商务、卫健等部门督促相关单位做好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和环境清洁、消毒、通风等工作,督促增加公共场所设施消毒频次,限制乘坐电梯人数。截至2月15日,共检查农(集)贸市场5543个次、商场、超市140237个次。

  把牢活禽销售关,着力于“查”,防范死灰复燃、地下经营。疫情期间,全区监管部门组织执法人员加强对野生动物交易情况的摸排工作,严禁任何形式的野生动物交易行为。同时,发挥网络市场监管平台和广告监测平台作用,查禁含有涉及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出售、购买、转让等内容广告,强化广告审批,严厉打击各类虚假违法广告行为。

  截至2月15日,共停业整顿活禽经营户239户,查封活禽屠宰点10个,隔离饲养繁育场所78个。共监测电商平台4457个次,监测到我区涉嫌售卖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网站(网店)15户,下架(删除、屏蔽)相关产品全部信息、关闭相关网页并开展核查处置工作。

上一篇    下一篇
 
     标题导航
   第01版:一版要闻
   第02版:要闻
   第03版:特刊
   第04版:国内新闻
   第05版:先锋
   第06版:市场监管
   第07版:要闻
   第08版:观察·鄂尔多斯
   第09版:北国风光
   第10版:文艺评论
   第11版:文化
   第12版:收藏
“硬核”举措助力企业复工复产
严把“五道关” 筑牢疫情“防控墙”
根据企业急需 多项针对性措施 支持复工复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