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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迈开腿 个人管住嘴

  □燕紫

  新冠肺炎疫情的发生,再一次拉响了保护野生动物的警报。2月24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

  《决定》明确规定:一是强调凡野生动物保护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明确禁止猎捕、交易、运输野生动物的,必须严格禁止。二是与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动物的规定相一致,全面禁止以食用为目的的猎捕、交易、运输在野外环境自然生长繁殖的陆生野生动物的行为。三是规定严格的法律责任,加大执法力度。

  为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从源头切断野生动物疫源传播途径,按照公安部总体要求和自治区公安厅统一部署,内蒙古森林公安局于2月1日起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依法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2月12日上午,乌海市森林公安局民警接到报警,在龙游湾湿地的芦苇荡里有人猎捕野生动物狗獾。民警到达现场调查后,将违法嫌疑人郭某某带回进一步调查。经查,郭某在龙游湾湿地公园芦苇丛内发现一只狗獾被困,随后将狗獾猎杀。当前正值疫情防控关键时期,郭某某法纪意识淡薄,顶风作案,隐瞒作案地点,行为恶劣。乌海市森林公安局依法对其从严从重处罚,没收猎获物和猎捕工具,并处4000元罚款。

  1月22日以来,全区各级森林公安机关共查获野生动物案件27起,其中,刑事案件4起、行政案件23起,收缴野生动物340头(只),处理犯罪嫌疑人27人。截至2月19日,累计出动警力21181人次,检查驯养繁殖场所1024处,检查餐饮场所3135处。

  3月4日,呼伦贝尔市陈巴尔虎旗人民检察院依法对魏某某、包某某非法狩猎案审查起诉,这是该院启动“三检合一”办案模式后办理的首例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呼伦贝尔市陈巴尔虎旗人民检察院在履行检察职责中发现,2019年11月初至12月18日,魏某某、包某某在未取得狩猎证及任何许可的情况下,使用自制的猎捕网非法狩猎斑翅山鹑(俗称沙斑鸡)42只。斑翅山鹑是列入《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的“三有”野生动物,对保持生物多样性及生态环境平衡具有重要意义。陈巴尔虎旗人民检察院受理该案后,以“三检合一”模式对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进行同步审查,不仅减少了检察机关办案环节,也实现了办理公益诉讼案件的最佳效能。

  野生动物体内携带大量病毒和细菌,口腹之欲隐患多,拒绝野味,从我做起。要严厉打击涉野生动物违法犯罪,坚决抵制非法猎捕行为,促进人与动物和谐相处。广大人民群众发现猎杀野生动物等违法犯罪行为,请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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