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介绍,为最大限度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有效防范境外新冠肺炎疫情输入风险,我区严格落实疫情期间境外返回人员疫情防控相关措施及规定,全面细致掌握入境人员基本信息、入境时间、途经口岸、乘坐的交通工具和身体健康状况等信息,实施远端监测、入境筛查、分类管理、发现问题、及时处置、科学防控。
根据国家移民局推送入境人员数据,综合民航、机场、铁路等信息比对分析,3月1日至16日,入境来我区人员2420人,日均流量约200人。全区公安机关已经对进入我区的入境人员全部落实核查管控措施,并进行了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关于入境筛查方面,对入境发现的发热等症状的人员及其密切接触者,为其佩戴一次性医用防护口罩,由入境边检站办理完入境边防检查手续后,与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对接,按要求对其进行排查、诊治和密切接触者管理。其余人员按要求进行流行病学调查、样本采集、检测和办理入境相关手续。
在具体社会管控方面,我区将进一步强化大数据研判预警,认真落实入境转运各项闭环防控措施。一是提前预知预警,力争提前预知每一个入境来我区人员,前移防控关口,向上报告、平行推送、向下部署三管齐下。二是开展入境人员大排查,要求各盟市立即组织开展对辖区内境外返回人员的全面摸底排查,对故意隐瞒境外旅居史、不按规定向当地报告的,依法查处。■下转第3版 ■上接第1版 三是协同联动、闭环防控,紧紧盯住入境、转运、入区等各个环节,坚持线上线下一体、区内区外一体,层层把牢关口,逐环节点对点、手递手交接,确保全程可知可控。
与此同时,严格落实集中隔离防控措施。按照自治区要求,从境外来我区人员,一律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所有入境来我区人员,要求必须如实申报登记身份信息、区内住址、联系电话、14天内行程、健康状况、入境目的等信息。
对一些入境人员怀着侥幸心理、采取各种手段拒绝申报,不如实申报健康状况、不配合体温监测,故意隐瞒发病情况、境外旅行史等行为,将依法予以“妨害国境卫生检疫罪”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