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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专项督查确保安全开学复课

  □本报记者  郑学良

  “教育主管部门对你们学校进行防疫工作督查指导了吗?上级配发的防护物资是否发放到位?”

  “体温检测设备试用正常吗?应急储备情况咋样?”

  “对师生、家长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知识宣传教育了吗?”

  ……

  3月28日至29日,呼和浩特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在全市教育系统开展了开学复课及疫情防控工作落实情况专项督查。

  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先后来到呼和浩特市十九中、三十八中、三十四中、实验中学、十八中、北京四中分校等学校,实地查看各校的入校体温检测区、防控指挥中心、隔离观察室、物资储备室、医务室、高三初三教室等场所,听取了相关学校负责人关于高三、初三开学复课及疫情防控工作情况汇报,了解学校有关防疫工作的应急预案、晨午检工作制度、联防联控机制、健康管理制度等执行情况以及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并实地检查各校安保等岗位的值班值守、学校入门体温检测和有关防疫物资到位情况。

  “我校初三年级在3月26日晚召开了线上家长学生联席会议,并上了‘开学防疫第一课’,让家长和学生了解到学校为确保开学复课有序进行所做的充分准备,进一步增强家长和学生的疫情防控信心。”北京四中分校有关负责人说。

  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负责人告诉记者:“此次专项督查,在已经配合市教育局开展3轮督查基础上,对高三、初三年级开学前后疫情防控工作落实情况进行再监督、再检查,对前期市教育局督查提出问题的整改情况‘回头看’。”

  督查中,针对个别学校“校门口搭设帐篷,进校学生分流、相互隔离,隔离室床铺铺设一次性床单,防疫酒店远离学校,无关场所隔离封闭”等还未落实到位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和建议,着重强调各旗县区教育局、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发展局、各学校要制定和完善“五案十制”,坚决执行“三个不得”,即:未确定开学时间之前不得开学,防控条件准备不到位的不得开学,疑似病例隔离条件措施不到位的不得开学。

  “我们面向各旗县区教育局,直属学校,师大附中、师大附校,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发展局,各相关单位印发《呼和浩特市中小学、幼儿园开学前后疫情防控工作预案(第一版)》,将各项防控措施精细到每个部门和岗位,精准到每个时段和区域,精确到每位学生和教师。”呼和浩特市教育局有关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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