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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党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召开第四次会议

石泰峰主持 布小林出席
  本报5月1日讯  (记者  刘晓冬)4月30日,自治区党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召开第四次会议,审议有关文件,研究机构编制有关事项,自治区党委书记、自治区党委机构编制委员会主任石泰峰主持并讲话。

  自治区党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副主任布小林、林少春出席会议。

  会议指出,机构编制工作是党和国家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优化执政资源配置、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国家政权建设的基础性工作。各级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工作的重要论述,坚持和加强党对机构编制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抓好党的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实施,着力推动党中央关于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工作各项决策部署在内蒙古落地生根。

  会议强调,要巩固深化地方机构改革成果,深入推进相关领域改革,把深化机构改革同推进职能转变、理顺职责关系结合起来,强化内部职责和业务整合,让改革既有“物理变化”又有“化学反应”。要坚持把机构编制工作放到全区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中去审视、谋划和推进,聚焦高质量发展提供体制机制保障,着力破解影响人民群众利益的体制机制问题,以机构编制效用最大化助推和保障各项事业发展。要创新编制管理方式方法,强化编制就是法制的理念,严肃机构编制纪律,切实管住管好用活机构编制资源,全面提升机构编制管理水平。

  会议要求,各级党委机构编制委员会要把准职责定位,强化使命担当,做好牵头抓总、统筹协调、推进落实各项工作。编办作为编委的办事机构,要抓好编委议定事项的落实,抓好业务能力建设,有效发挥在服务保障发展中的重要作用。要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加强战略性、前瞻性谋划,以新思路新举措推动工作开展。

  自治区党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委员出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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