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在编制国土空间规划、推进第三次国土调查、加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推进绿色矿山建设、推进山水林田湖草综合治理、开展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改革、建立自然资源督察制度方面,紧紧围绕机构改革后“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所有者职责,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的新职能,深化改革,开拓创新,优化工作机制,推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落地见效。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积极健全完善法规、政策、制度,坚持以工业、燃煤、机动车“三大污染源”治理和呼和浩特、包头、乌海及周边地区等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为重点打好蓝天保卫战,坚持以不达标水体整治和“一湖两海”治理为重点打好碧水保卫战,以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治、一般工业固废规范化处置和农业农村污染治理为重点打好净土保卫战,始终把中央环保督察整改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凝心聚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积极助推自治区经济高质量发展,不断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全力推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
发布会上,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大气环境处处长王一岭、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国土空间规划局二级调研员王雪峰、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水生态环境处负责人李芳,内蒙古地质环境监测院副院长赵振光,就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详情见第7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