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文化遗产是民族的根脉,是一个民族的精神标识。内蒙古的民族文化遗产,传承在一代代乌兰牧骑队员的歌舞里,记载于斑驳发黄的蒙古文古籍中,蕴含于格斯尔神奇的说唱里……这些优秀的民族文化遗产,在草原上代代相传,汇聚了内蒙古的优秀文化资源,凝练出文化独有的魅力。
近年来,自治区出台系列政策措施,在经费保障、设施建设、人才培养等方面对乌兰牧骑事业发展进行支持。自治区实施了一系列文物保护工程,颁布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健全完善了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体系。我区已经搜集《格斯尔》艺人说唱资料1000余小时,出版了《格斯尔》23万诗行和200余万字的多人说唱资料。内蒙古大学起草了《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内蒙古重要讲话精神建设特色鲜明一流本科教育的行动计划》,内蒙古大学图书馆作为全国最大的蒙古学学科蒙古文图书收藏中心,对1720年御制北京木刻版蒙古文《甘珠尔》实现了全文数字化。目前,内蒙古正在筹划建设中国国际蒙古文文献图书馆。
为了不负总书记的嘱托,自治区将民族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的任务汇入到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磅礴巨浪中,满怀豪情地书写着文化发展的新篇章。(详情见第5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