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2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指出:“内蒙古自治区是我国最早成立的民族自治区,要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加快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步伐,继续在促进各民族团结进步上走在前列。”围绕如何把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落到实处,一如既往做好民族团结工作,记者采访了北宸智库首席研究员哈达。
记者:内蒙古具有民族团结的光荣传统,一直以来,我们始终保持“模范自治区”的崇高荣誉,依靠的是什么?
哈达:欲流之远者,必浚其泉源。紧紧抓住“团结”这个主题,是内蒙古始终保持“模范自治区”崇高荣誉最牢固的依靠。70多年来,内蒙古各族人民从亲身感受中揭示了一个深刻道理:民族团结是各族人民的生命线;加强民族团结,根本在于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70多年来,内蒙古各族人民在亲身实践中书写了一段华彩篇章:民族团结已经深深地根植于各民族群众心中,成为内蒙古大地上的光荣传统,成为祖国北疆的一道亮丽风景线;2500万草原儿女像爱护自己的眼睛一样爱护民族团结,像珍视自己的生命一样珍视民族团结,赢得并始终如一地呵护了“模范自治区”的崇高荣誉。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为我们继续前行指明了方向,注入了信心和动力。一如既往做好民族团结工作,就是要准确把握新形势下民族问题、民族工作的特点和规律,不断增强做好新形势下民族工作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继续巩固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新型民族关系,把民族团结进步作为战略性、长期性、长远性的工作来抓,为内蒙古经济社会发展铸就坚不可摧的牢固根基,让民族团结之花常开长盛,让北疆稳定常筑长固,让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这一理论根源越扎越深、实践根基越打越牢。
记者:如何理解“做好新时代民族团结工作,必须紧紧抓住发展第一要务”?
哈达:欲穷千里目,更上一层楼。紧紧抓住“发展”这个核心,是内蒙古始终坚持民族团结最雄厚的物质基础。习近平总书记在讲话中殷切希望内蒙古“加快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步伐,继续在促进各民族团结进步上走在前列”。70多年来,内蒙古发展的思路与时俱进,发展的脚步从未停歇,无论是自治区刚刚成立后的艰难探索、发力建设,还是之后顺势而为、跨越崛起,特色发展是保持经济发展比较优势的关键所在。但是,我们也应清醒地认识到,伴随着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仅靠“羊、煤、土、气”资源支撑的局面已难以持续。必须认识到,加快转变发展方式是解决民族地区各种问题大势所趋,等不得、慢不得。一如既往做好民族团结工作,就要求不断探索绿色经济发展新模式,让各民族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只有不断探索绿色经济发展新模式,提高各族人民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才能充分体现党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正确性;只有让各民族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推动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才能不断巩固和发展民族团结的良好局面。在当前,必须不遗余力地加快民族地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步伐,真正实现“少数民族一个都不能少”;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真正确保“任何一个民族都不能落下”,让各民族都搭上现代化的快车,让各族群众有更多获得感和幸福感。
记者:就我区而言,如何进一步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哈达:出入相友,守望相助。互相见面时就像朋友一样——这是内蒙古各族人民绵延数千年的生活方式,维系它的核心是内在的价值认同。紧紧抓住“认同”这个主线,是内蒙古始终坚持民族团结最自信的思想基础。70多年来,各民族在相互了解、相互尊重、相互包容、相互欣赏、相互学习、相互帮助中,同心同德、同心同向,文化认同深深植根于民族心理之中,并进一步加固了民族共同体,为我国巩固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民族关系提供了成功范例。一如既往做好民族团结工作,必须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目标,进一步促进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不断夯实“人心归聚、精神相依”的思想基础。要秉持“重在平时、重在交心、重在行动、重在基层”理念,按照人文化、实体化、大众化要求,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要健全中华民族共同体教育常态化机制,充分运用新技术、新媒体打造实体化的宣传载体,推进“互联网+民族团结”行动;要搭建促进各民族沟通的文化桥梁,大力实施各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要推进建立相互嵌入式的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积极营造各民族共居共学共事共乐的社会条件和工作氛围;要开展富有民族特色的群众性交流活动,打造“中华民族一家亲”系列实践教育活动平台;要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重心下沉到社区、苏木嘎查(乡村)、学校、企业、连队等,加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和示范单位建设,让民族团结进步的好故事、好声音在祖国北疆延绵传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