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明确要求发热门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急救中心等医疗机构发挥“哨点”作用,实现及时发现、快速处置、精准管控、有效救治,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
通知要求,发热门诊不得拒绝接收发热患者就诊。各类医疗机构要全面落实预检分诊制,对有发热、咳嗽、乏力等症状的患者,在做好防护条件下由专人陪同按规定路径前往发热门诊就医。严格落实首诊负责制,医务人员要做好“守门人”,发现发热等可疑病例,要详细登记相关信息,并按相关程序及时报告、收治和转运。
通知要求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诊所、门诊部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落实首诊负责制,严格做好发热患者的登记、留观、核酸检测等工作。
通知要求急救中心严格落实救护车信息传递与反馈制度,因发热拨打“120”急救电话的,救护车要及时将发热患者转运至发热门诊并做好信息交接工作。
此外,通知还提到要加强对具有哨点性质的医疗机构的指导和监督,要开展定期检查和随机暗访,督促落实各项措施,确保“哨点”的敏感性,严格责任倒查制度,坚决防治因职责落实不力导致的疫情扩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