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自2020年7月9日起,未履行任何请假手续,连续无故旷工已超3日。公司已连续3天以短信的形式通知你们于2020年7月17日前返岗,并告知你们如在规定期限内仍不返岗,届时公司将根据内蒙古西蒙悦达能源有限公司《考勤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处理,并在《内蒙古日报》和《鄂尔多斯日报》进行公示,截至本公告发出之日,你们仍未到岗工作,内蒙古西蒙悦达能源有限公司将根据《考勤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劳动合同》及公司的规章制度处理,请你们在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到公司办理相关手续。
特此通知
内蒙古西蒙悦达能源有限公司
2020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