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置方式:采取招标、拍卖、竞价及在产权交易所挂牌等方式公开处置。
交易条件:要求买受人信誉好,交易资金来源合法,有支付转让价款的能力并可承担购买债权所带来的风险。
对交易对象的要求: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且以下人员不得购买: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的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
公告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如有购买意向请以书面形式提出;公告期内同时受理该资产处置有关异议和咨询。
受理公示事项联系人:韩女士 郭女士 潘先生
联系电话:0471-6957049 5180563
受理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话:
韩先生 0471-6981004
联系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华大街54号金融大厦1407室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
2020年8月11日
附表
该笔债权项下的担保措施
抵押物:由万信达通讯所有的房产及土地使用权提供抵押担保,抵押物位于鄂尔多斯市包府路南侧(22万变电站对面),房屋总建筑面积1623.28㎡,土地使用权面积7641.15㎡。
保证人:戴学林、杜英。
抵押物:由内蒙古冠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所有的商业用房提供抵押担保,抵押物位于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准格尔南路10号街坊1号、2号楼2层1及2层3,房屋总建筑面积1614.2㎡。
保证人:史艳玲、祁秀梅、苏铁、内蒙古冠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抵押物:由鄂尔多斯市乾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所有的商业用房提供抵押担保,抵押物位于鄂尔多斯市乌审旗乌兰陶勒盖镇规三路东纬二路北鄂尔多斯市乾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A-5室、A-3室、A-2商业、A-1室、B-5商业、B-7商业。房屋总建筑面积7380.04㎡。
保证人:宋强强、马荣荣、宋广平、王海英、王世文、李凤英、乌审旗物华天宝酒店、鄂尔多斯市乾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抵押物:1.鄂尔多斯市鑫牛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所有的位于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伊化南路10号街坊鑫牛商务大厦房产,房屋总建筑面积5526.27㎡。2.耿毅所有的位于鄂尔多斯市鄂尔多斯东街36号街坊3号楼1单元402号房产, 房屋建筑面积139.33㎡。
保证人:耿毅、周红梅、徐晓君、王丽君。
抵押物:由李宝成、洪丽共同所有的房产提供抵押担保,抵押物位于东胜区伊煤路40号街坊蒙欣花园小区11号楼203号,房屋总建筑面积978.66㎡,商业用途,土地使用权用途为教育用地。
序号
1
2
3
4
5
合计
债务企业名称
鄂尔多斯市万信达通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鄂尔多斯市胜州奇石古玩股份有限公司
鄂尔多斯市新胜工贸有限责任公司
鄂尔多斯市鑫牛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星光商贸有限公司
债权本金余额(元)
(截至2020.07.20)
6,389,969.44
17,614,642.98
7,048,620.94
19,800,000.00
5,999,999.62
56,853,232.98
债务及担保资产分布地区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
鄂尔多斯市乌审旗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
注:1.本公告清单仅列示截至基准日的贷款本金余额,借款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的利息、违约金、相关费用等按照相关合同协议、生效法律文书及法律法规的规定计算。上述债权及其项下权利义务一并转让。
2.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请相关承债主体及/或主管部门代为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
3.清单中的“担保措施”包括保证人、抵押人。
4.投资者需自行了解、知悉并确认主债权及担保债权的现状、瑕疵、缺陷及风险,并自愿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损失以及不能获得预期利益的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