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是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重要举措。民族团结是各族人民的生命线,要坚持绵绵用力、久久为功,把加强民族团结作为战略性、基础性、长远性工作来做。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始终把加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作为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基础性工作来抓。近年来,一批批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盟市、单位不断涌现,奏响了民族团结一家亲的主旋律,书写了各族人民交往交流交融的新篇章。
新时代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要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根本方向,不断打牢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根基。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坚持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把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作为基础性事业抓紧抓好,促进各民族像石榴籽那样紧紧抱在一起,推动中华民族走向包容性更强、凝聚力更大的命运共同体,共建美好家园,共创美好未来。
做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要紧抓发展这个核心,夯实民族团结进步的物质基础。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一个民族不能少;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一个民族也不能少。要注重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保障各民族群众基本生活。加强民生工程建设,逐渐健全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等基本公共服务制度体系。结合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建设工程及少数民族发展基金为民族地区经济发展提供资金保障,为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宏伟目标提供有利支撑。
各族群众是民族团结创建活动的主力军,基层是创建工作的主阵地,只有将重心下沉到基层,才能充分发挥群众、基层的作用。要充分发挥基层党支部的作用,健全完善领导干部联系制度,解决群众身边切实面临的困难,以基层需要解决的问题入手,保障基层群众生产生活。要充分尊重和体现各族群众的主体地位和首创精神,组织和动员广大群众投身到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之中,发现身边民族团结进步事迹,通过创建活动,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
新时代深入持久地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要始终坚持把民族团结进步作为贯穿各项工作的主线,把促进民族团结进步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重视内容与形式的结合,不断增强吸引力和感染力。使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更加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凝聚起全区干部群众团结奋斗的力量,开创新时代内蒙古民族团结进步事业良好局面,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