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期阅读
当前版: 10版 上一版  下一版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昔日贮灰场 今朝生态园

——公益诉讼督促企业唱响发展模式“变奏曲”
  □本报记者  白丹

  近日,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案件生态修复现场会在一座秀丽雅致的生态公园召开。谁能想到,就在半年前,这里还是一座灰尘漫天的贮灰场。

  2018年,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某电厂的贮灰场自2010年投入使用以来,一直以露天形式作业,仅有部分灰体用薄薄的抑尘网遮盖。因未做好防尘抑尘工作,大量粉煤灰在风力作用下,污染着周边空气。“我们洗完的衣服不到半天全都粘上灰了”“春秋季节,这片就刮起了‘灰尘暴’,我们反映了多少次,还是没能解决……”贮灰场附近的村民满心幽怨,但又无可奈何。

  对此,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决定立案审查。案件办理中,呼和浩特市检察院委托第三方司法鉴定机构对贮灰场造成的环境损害进行鉴定。鉴定显示,该贮灰场不仅造成大面积扬尘污染,还会随着雨水渗入地下,造成土壤污染和地下水污染。检察机关办案人员认为,该处贮灰场环境污染严重,已对社会公共利益造成实际损失,随即启动民事公益诉讼诉前程序。

  “法律程序启动了,但贮灰场体积大,治理起来费用高,周期长,难度大,这块‘硬骨头’怎么啃,我们必须寻找一个解决问题的最佳办法。”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一方面对该电厂启动民事公益诉讼诉前程序;另一方面,及时向生态环境部门发出检察建议, 督促其对金桥电厂贮灰场扬尘污染问题全面履行监管职责,形成法律监督与行政监管的同向发力,实现了通过诉前程序解决公益受损问题的最佳状态。

  生态环境与公共利益保护工作从来不是检察机关一家的独角戏。两年来,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将磋商程序贯穿案件始终,多次进行现场勘验、调查取证,听取企业的想法和意见,同时就该案不断与环境主管部门沟通,征求专家意见,寻找可行性整改方案。

  在磋商中,大家逐步统一共识。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金瑞山表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深入开展极大地提高了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依法履职的水平。在该电厂贮灰场的整改过程中,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不断加强监管力度,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进行全方位的执法检查,督促企业减少污染。

  电厂一方在与检察机关的一次次磋商中,不断调整整改思路,从最初的不理解,到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决定投资4400余万元,将现有贮灰场改造为检察公益诉讼生态修复主题公园。

  截至目前,该电厂对贮灰场共覆土约8万立方米,覆盖面积约19.2万平方米,周边种植各种树木及矮灌木约2000余株、油菜花10余亩。按照方案,公园中还将加入生态文化元素,打造成为具有观赏、休闲、文化等多功能于一体的市政公园。“过去一害,已变为现在的一景。”在参观修复现场时,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杨树林感叹道。

  据了解,呼和浩特市内大大小小的电厂众多,而电厂的贮灰场普遍存在露天堆放粉煤灰问题,加之北方风大,扬尘污染较为严重。近两年来,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就市内电厂扬尘污染问题进行了集中立案审查,着力探索出符合当地生态特点、可解决全市同类型公益受损问题的检察公益诉讼模式。此次案件,便是呼和浩特市检察机关与涉案企业在多次磋商中,探索出的一套检察公益诉讼助力污染防治、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双助力”模式,取得了通过诉前程序解决公益受损问题的最佳效果。

  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忠明表示,这次现场会,就是要将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向前延伸,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引领作用,向辖区电厂环境治理提供可复制、可推广、可借鉴的治理模式。

  “这是一堂生动的公益诉讼法治课。”应邀参会的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陈国军说,“检察机关推动国有企业配置环保设施、落实环保制度对我们企业转型升级有着重要的推动作用,下一步,我们也将把绿色发展理念贯穿始终,主动承担环保责任。”

上一篇    下一篇
 
     标题导航
   第01版:一版要闻
   第02版:要闻
   第03版:国内新闻
   第04版:读图
   第05版:地方盟市
   第06版:国内新闻
   第07版:内蒙古足球
   第08版:科技
   第09版:经济涮锅
   第10版:民主与法制
   第11版:先锋
   第12版:公益广告
昔日贮灰场 今朝生态园
让环境公益诉讼成为生态保护的“助推器”
砺炼精兵
“案中人” 告诫“身边人”
跨越12年的 执行
警惕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陷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