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将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意见书申请要件从3件减为2件(取消建设工程竣工档案验收合格证),将工程项目设计方案审查审定时限由27个工作日压缩至20个工作日; 二是申请要件和办理时限实现“双下降”,申请要件数量平均减少40%,办理时限平均减少70%。《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要件减至3项,建设工程规划核实要件减至4项,用地预审和选址意见书要件减为7项,国有土地出让合同要件减为5项;三是工业项目审批时间从建设用地征收报批开始到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办理时限由290天压缩至180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