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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长“包案上门” 嫌疑人主动投案

  □本报记者  陈春艳

  “我要自首……”慑于公安机关追逃的强大声势,10月10日下午,辽宁省鞍山市铁东区的黄某在家人陪伴下来到鞍山市某宾馆,鼓起勇气主动向阿拉善右旗公安局涉煤领域专案小组投案自首。

  10月9日,阿拉善右旗副旗长、公安局局长高波带队来到2300多公里外的辽宁鞍山市,直接督导涉煤领域专案追逃工作。两天内,高波带领民警多次来到网上在逃人员黄某家里,向他的妻子、亲属宣讲“两高一部”《关于敦促在逃人员投案自首的通告》等法律法规和公安机关追逃的强大决心信心,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帮助他们细算经济账、亲情账、人生账,敦促家属规劝正东躲西藏、有家不能回的黄某主动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

  据阿右旗公安局副局长叶朝阳介绍,今年7月,在煤炭资源领域违规违法问题专项整治线索核查工作中,专班民警抽丝剥茧发现,一灭火工程队在2011年至2012年施工期间,存在非法采矿违法行为。经过一系列调查勘察、走访取证,锁定犯罪嫌疑人阿拉善右旗某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销售副总黄某,警方立即对其进行网上追逃。追逃小组4人历时2个月、奔走1.6万余公里,远赴辽宁鞍山、辽阳、沈阳,甘肃兰州,浙江温州等多地循线追踪、撒网布控、破案攻坚。期间,黄某的电话一直处于关机状态,民警多次抓捕未果。

  经过认真分析研判案情进展,最终局长高波决定“包案上门”,亲自带队前往犯罪嫌疑人黄某家中,耐心对其家人进行动员规劝,宣讲政策,明确告知“公安机关对投案自首的在逃人员,可以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罚。”经过2天3次上门反复劝导和细致的法律政策解读,黄某家人的抵触情绪慢慢发生了变化,终于打消顾虑,主动联系黄某并成功劝说其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这些年,我在家待着其实一直不踏实,总觉得会有案发的那一天。躲躲藏藏的日子实在不好过,特别是这两个月被公安机关网上追逃,提心吊胆没睡过一次好觉。很后悔自己当初一时的贪念,案发后让家人一起跟着担心,真的对不起他们。”黄某说,“事情总归要解决,犯了错就应该认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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