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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你一双慧眼 看穿花式诈骗

  □本报记者  陈春艳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刚一开始,便有不法分子以“人口普查”为借口,通过短信、电话向群众索取验证码,实施网络诈骗,公安预警提示冲上微博热搜。

  记者梳理我区案例发现,诈骗犯罪名目繁多,包括涉疫情、医托、保健品、招生中介、套路贷、骗取国家补贴、民族资产解冻、赌博、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等多个方面。特别是一些电信网络诈骗突破国界、地域和人员限制,具有涉众、跨境、远程、电子支付等特征,以众多不特定受害群体为对象,危害极大。

  甜蜜的陷阱

  近年来,交友类电信网络诈骗案高发,诈骗团伙利用网络世界的虚拟属性,编造身份取得受害人信任,以各类借口骗取钱财。各类诈骗越来越精准和专业,独特的诈骗文化及话语体系已经形成。检察机关提醒广大群众,要不断学习最新防骗知识,认清套路,不要妄图一夜暴富,不要幻想天降奇缘。

  8月4日,鄂尔多斯市鄂托克旗乌兰镇居民乌某到旗公安局刑警大队报案称:7月26日,其在世纪佳缘网注册后,有个叫李某的男子加她为QQ好友,后两人发展成为男女朋友关系。7月29日,李某让乌某帮助打理他们公司开发的太阳城集团APP,并把APP账号和密码告知乌某。乌某看到高额收益羡慕不已,便在太阳城集团APP内的“北京赛车”栏目下注95万元。后准备提现时,系统提示账号已冻结,需要解冻费。乌某又支付了7万元的解冻费,经过一系列操作,最终被骗共计102万元。案发后,鄂托克旗公安局立即抽调精干警力成立“8·14”电信诈骗专案组,历时一个月,在惠州、广州、南平、漳州、漳浦、福州、泉州等地将10名涉案嫌疑人抓捕归案。

  8月5日至6日,由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李某某等11人涉嫌诈骗罪一案,在准格尔旗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庭审历经16小时,7名被告当庭表示认罪悔罪。该团伙以恋爱为名,以发现博彩站漏洞为由取得被害人信任,骗取被害人向该网站投注,多次转款投注后却发现网站无法打开,最终骗取被害人人民币200余万元。该案侦查阶段,针对被告人遍及境内境外、证据庞杂的情况,准格尔旗人民检察院提前介入,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全面细致审查证据,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制作了200余页10余万字的审查报告,为全面准确指控犯罪奠定了坚实基础。

  “李逵”逢“李鬼”

  10月14日,“山西消防”官微发布了一条视频微博,讲述遭遇诈骗的经历。视频中,一名女子冒充山西省消防救援总队宣传处工作人员,称可以安排教官排查安全隐患、组织培训等。巧合的是,接电话的正好是山西省消防救援总队宣传处工作人员。于是,双方上演了一场“灵魂”对话,堪称大型翻车现场。

  对此,网友笑称“李鬼打给李逵了!”也有网友留言:“我们单位也经常接到这样的电话来着,最开始以为是真的,后来知道就是卖东西的!”

  类似的事情在我区各地也有发生。老百姓出于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尊崇和信任,一时之间很容易放松警惕,从而让骗子得逞。

  5月27日,被害人吴某某到乌海市海勃湾区公安分局刑警大队报警:自己被一名自称是自治区消防救援总队的人,骗取资金15.8万元。民警核实得知,吴某某在海勃湾区经营着一家五金材料公司。一天,吴某某接到好友刘某电话称:自治区消防救援总队要在乌海搞拉练,需要购置一批帐篷,找刘某给推荐一个中间商。出于好心,刘某第一时间便把这件事告诉了朋友吴某某。吴某某也没多想,就和所谓的消防队领导取得了联系。对方告诉吴某某,由于和之前采购物资的厂家有矛盾,所以要求吴某某先垫付货款,当天下午就可以把钱还给吴某某。吴某某信以为真,不料汇款后对方跟他玩起了失踪。最终,刑警大队兵分5路,辗转全国5省6市、行程11万余公里,成功打掉了这个涉案11起、案值100余万元的帮助网络信息犯罪活动团伙。目前,5名犯罪嫌疑人已被海勃湾区检察机关以涉嫌帮助网络信息犯罪活动罪依法批准逮捕,案件处于移送起诉阶段。

  近日,赤峰市松山区公安分局情指中心接到多起冒充警察进行电信诈骗的警情。松山警方发布预警信息,提醒广大群众接到自称公检法工作人员的电话时,不能轻信涉嫌犯罪的威慑,更不能转账汇款至什么“安全账户”。公检法机关不会通过打电话的方式办案,号码前面带有“+”或“00”的,均是境外诈骗窝点的不法分子利用改号软件呼入的网络电话。警官证是警察身份的证明,拘留证、逮捕证是法律文书,民警只在现场执法时当面出示,绝对不可能通过微信、QQ等方式向当事人发送警官证、拘留证、逮捕证照片。群众有任何疑问,可随时拨打110核实。

  “断卡”治源头

  10月10日,国务院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部际联席会议部署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断卡”行动,严厉打击整治非法开办贩卖电话卡、银行卡违法犯罪,全力扭转买卖“两卡”泛滥局面,坚决遏制电信网络诈骗案件高发多发势头。

  全区各地公安机关坚持以打开路,以打促治,以打促防,雷霆“断卡”,捷报频传。

  10月14日,赛罕区公安分局24小时内打掉以郝某为首的一个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团伙。郝某,21岁,无业,长期居住呼和浩特市,时常进行网络赌博,上网看到收(售)卡信息可以快速赚钱,于是将自己的“银行卡四件套”出售牟利。今年9月,郝某在明知售卖银行卡是为诈骗分子提供便利的情况下,联络其余5名犯罪嫌疑人售卖信息卡,短短数日,该团伙共获利近10万余元。

  呼和浩特市公安机关近期破获的几起案件,作案手段相似,被抓获犯罪嫌疑人均为20岁左右的青年。嫌疑人任某某供述,尽管自己清楚售卖银行卡给他人是从事不法行为的,但日常开销太大,为了获利,其从今年8月份起从事该项违法活动。

  据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反诈中心刘警官介绍,每张手机卡可以卖50至100元,而身份证、U盾、银行卡和手机卡一起可以卖到几百元,于是很多人做起了这个“轻松生意”。这其中以农村地区、在校大学生和刚刚步入社会的年轻人为主,因为几百块钱对他们是不小的诱惑。还有很多人对将手机卡、银行卡卖给他人有什么危害并不清楚,单纯地认为:我只是将自己的东西卖给别人,别人用来干什么不干我的事。这样的想法大错特错。

  警方提醒,实名办理电话卡、银行卡、对公账户提供给诈骗人员使用,可能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公安机关认定的出租、出售、出借、购买银行账户或者支付账户的单位和个人及相关组织者,假冒他人身份或者虚构代理关系开立银行账户或者支付账户的单位和个人,将面临5年内暂停其银行账户非柜面业务、支付账户所有业务,并不得新开立账户的惩戒措施,切勿因贪图小利而误入歧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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