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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症下药 护“苗”更育“苗”

  □本报记者  宋爽

  “孩子出来后我希望能去职业学校学点技术,换个环境,换个朋友圈!”

  “这个孩子平时其实挺懂事的,但是就是脾气不太好,容易冲动。”

  “我跟孩子的爸爸离婚了,对孩子的关心不够,导致他的性格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才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我想以后多陪陪他,跟他多沟通,弥补以前的过错……”

  “他在学校不惹事,也不是调皮捣蛋的学生,如果能有机会,我们还是希望他继续完成学业。”

  11月上旬,霍林郭勒市人民法院干警深入学校、社区、家庭,对几起刑事案件的多名未成年被告人进行了判前走访调查时,被告人家长敞开心扉,纷纷说出了心里话。

  针对未成年人犯罪,霍林郭勒市人民法院对“症”下药,认真审查未成年被告人的犯罪事实和情节,详细了解未成年被告人的成长经历、家庭环境、社会交往、性格特点等情况,结合其平时表现、犯罪原因、悔罪态度等,最大限度地教育、感化、挽救失足未成年人,真正做到在惩罚犯罪的同时矫治犯罪,努力为未成年被告人创造改过自新的机会。

  霍林郭勒市法院将把对未成年人的司法关爱贯穿审判全过程,对未成年人的帮扶改造不仅包括生活问题、法律咨询、就学就业等实际困难,还包括心理干预与纠正、亲情观教育、再学习教育及价值观建立等深层次问题。通过制定《未成年人判前走访调查、判后回访帮教制度》,在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对每一名未成年被告人都要进行调查、回访,形成调查报告,并建立帮教档案,实行一人一档。如认为需要对涉案未成年人进行心理评估的,在征得涉案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等相关人员同意后,安排有资质的心理评估机构对其进行专业的心理评估,对未成年被告人从法律和社会两个层面进行全面的心理疏导。对判后的未成年人继续实施跟踪教育和重点回访考察,同步记录每个人的帮教改造过程,帮助他们走出阴影、打开心结、回归社会,以阳光的心态面对家人朋友,面对未来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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