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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焚烧 秸秆的新克星

  □本报记者  陈春艳

  近日,包头市土右旗公安局双龙派出所结合实际,利用无人机对辖区开展了非法焚烧农作物秸秆大检查,深入排查火灾安全隐患。

  民警在巡查过程中,警用无人机发现一人在自家田地里焚烧秸秆,经民警及时制止,才没有发生大面积火灾。派出所民警依法将吕某某传唤到双龙派出所对其进行询问,吕某某对其焚烧秸秆的事实供认不讳。随后,民警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本人承诺绝不再犯此类行为,并写下保证书。

  土右旗双龙派出所辖区面积大、跨度广,巡查民警只能以警车巡逻和走访的方式在辖区巡查,效率低,执法力量薄弱。为把科技强警落到实处,双龙派出所结合工作实际,创新工作举措,做到“人防 +技防”和“空中 +地面”模式相结合,使用无人机对其辖区进行高空巡查,有效提升了巡查效率,丰富了执法形式,震慑了非法焚烧秸秆的行为。

  “以往在巡查秸秆禁烧活动中,通过人工巡查耗时耗力,效率还低。白天发现火点,等我们到达现场,秸秆焚烧人往往已经离开了,很难进行取证。而夜间,受光线影响,人工巡查也面临诸多困难。现在有了无人机,不仅巡查秸秆禁烧,其他工作效率都大大提高了。”双龙派出所所长郭庆说。

  警方提示:秸秆焚烧极易引燃周围的易燃物,尤其是在村庄附近,一旦引发火灾,后果不堪设想,会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对故意焚烧农作物秸秆引起火灾,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15条规定,以放火罪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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