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是法治的基础和前提。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与时俱进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听取和审议自治区“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16个,对4部法律法规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高质量办理代表议案建议,20件议案665件建议全部办结。自治区政协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深入实施年度协商计划,组织召开专题议政性常委会和各类协商10次,开展视察考察7项、界别活动22项,形成了一批高质量履职成果。
良法乃善治之前提。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制定出台了基层综合行政执法条例、额济纳胡杨林保护条例、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等7件地方性法规,修改、废止地方性法规19件,批准地方性法规和单行条例26件。全区2020年全年清理规范性文件7904件,废止和宣布失效2387件,清理涉及民法典规范性文件299件。
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2020年,自治区政府以赋权清单形式,将99项执法权力下放到基层。为确保行政执法“三项制度”顺利落实,自治区颁布实施了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个办法,出台推行行政指导工作的意见和建立异地行政执法协助制度的指导意见,改进执法方式,完善异地执法协助工作。全区各级公安机关不断纵深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从落实受案立案责任制,到进一步严格要求依法规范取证,再到规范执法窗口服务一系列的新思路新举措,执法规范化建设取得了累累硕果。
依法治区的核心在于依法行政。 围绕疫情防控和经济高质量发展,自治区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建成全区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打造“蒙速办”APP,加快推进“一网通办”;推进线下审批“只进一扇门”,政务服务大厅实现“一窗通办”,并将服务链条延伸到乡、村两级。制定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实施30项具体措施,着力优化营商环境。截至目前,《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确定的自治区本级144项任务,已完成141项。
法治需要全体人民的真诚信仰和忠实践行。2020年是“七五”普法收官之年,我区牢牢抓住领导干部和青少年两大普法重点对象,施行“量体裁衣”式的精准普法策略,将宪法法律培训列为各级党校干部培训必修课,深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在全社会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为了广泛深入学习宣传民法典,我区将民法典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和各级学校法治教育内容,使民法典未施行先普及。
我区持续推进民主法治建设,汇聚起最广泛的力量,为高质量发展护航,为民生福祉保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