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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登记托管为金融市场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股权登记托管是金融市场重要的基础设施,也是辅助金融监管、协助地方金融机构健康发展的重要手段。

  2020年,内蒙古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人民银行、银保监局、证监局、高级人民法院联合印发《关于规范开展非上市企业股权集中登记托管和股权质押融资工作的指导意见》(内金监发〔2020〕12号),明确内蒙古地方商业银行、农信社等金融机构股权集中托管事项,并指定内蒙古股权交易中心作为唯一的登记托管机构。近一年来,内蒙古股权交易中心在登记托管工作中积极探索,不断创新,为全国区域性股权市场服务金融监管提供了先进案例。

  线上实时监控。早在文件出台之前的2018年,内蒙古银行率先在内蒙古股权交易中心完成了股权登记托管,成为自治区首家完成股权登记托管的地方商业银行,内蒙古股权交易中心借此合作契机,在服务金融机构股权规范管理方面,积累了重要的工作经验。文件出台后,为协助地方银保监局对金融机构的实时监管,同时也方便地方金融机构的股权管理工作,内蒙古股权交易中心全面升级了股权登记托管线上系统。托管金融机构及其股东可以通过线上查询股权信息,发起股权确权、变更、质押、分红和业务凭证打印等各类股权业务,规范各地方金融机构股权管理的同时,大大提升了其业务办理的便捷性。在此过程中,地方银保监局可以通过线上多级监管账户随时进入系统查询托管金融机构的具体数据,对其进行全过程、实时监控。

  事前防范风险。以某托管金融机构为例,2020年9月期间,该金融机构多名股东向内蒙古股权交易中心递交股权转让的申请材料,内蒙古股权交易中心在审核中发现,这些股东分别存在司法冻结、股权质押等限制转让的情形,部分股权转让的受让方还不符合监管准入的要求。面对这种情况,内蒙古股权交易中心一方面对相关股东耐心解释转让存在的问题,并提出解决建议;另一方面基于监管要求及该金融机构章程的规定,向该金融机构提醒相关事项,在保证股权清晰、协助托管金融机构股权规范管理的同时,也为地方银保监局守好了第一道关。

  事中及时预警。内蒙古股权交易中心根据地方银保监局的监管需求,提炼出三大类28个监管要点嵌入到股权登记托管系统,可掌握托管金融机构的股东持股比例、关联关系等监管事项的最新动态。当股东受让某托管金融机构的股权后,持股比例超过监管红线时,系统会自动提示需要获得地方银保监局的审批,为托管金融机构和监管单位及时预警,推动其对相关事项的事中规范和监管。

  事后定期报告。全面汇总托管金融机构阶段业务数据后,内蒙古股权交易中心分主体、分阶段、有针对性地梳理出托管金融机构的股权变更情况表、股东关联关系表、质押情况表、主要股东参控股银行表等信息,并形成报告向地方银保监局定期报送,协助监管机构全面、系统掌握各地方金融机构的实际情况。

  在服务金融机构和金融监管之外,股权登记托管也是企业开展股权流转和股权融资的重要保障。进行股权登记托管,有利于规范企业股权管理,促进股权质押规范化,扩大企业股权融资规模。

  截至目前,内蒙古股权交易中心已完成全区488家企业的股权登记托管,其中228家为地方金融机构,其余均为公司制企业;登记股东共68000余户,股本总额约650亿股;累计办理股权转让约1000笔,转让金额约15.92亿元;股权质押100余笔,质押融资金额约21.24亿元。

  下一步,内蒙古股权交易中心将根据监管部门需求,推动股权登记托管规模,搭建服务监管的大数据平台,成为辅助监管的有力抓手。同时,以股权登记托管为基础,更好地发挥内蒙古区域股权市场私募融资功能,助力自治区金融市场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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