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五原县瑞京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债权资产,截至2020年12月31日,该债权总额为3,640.92万元(最终债权转让金额以分公司处置时点数据为准)。债务人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五原县,债权担保措施为保证加抵押。由自然人王志成、张艳莉、王伟、杨华、王飞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抵押物为内蒙古德欣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和王志成个人名下的房地产。其中:抵押房地产1为内蒙古德欣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位于五原县隆兴昌镇大街南侧瑞京大厦三、四层商场,土地分摊面积458.11平方米,使用性质是出让,用途是商业,房屋建筑面积5240.82平方米;抵押房地产2为王志成名下位于五原县隆兴昌镇110国道南侧德欣泰大酒店,建筑面积2613.94平方米,设计用途为商业,对应土地占地面积1215平方米,使用性质是出让,用途是综合用地。该项目公告有效期为1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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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内蒙古伊东力弘瓷业有限公司债权资产,截至2020年12月31日,该债权总额为2,556.59万元(最终债权转让金额以分公司处置时点数据为准)。债务人位于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该债权由内蒙古恒东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伊东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刘二文、杨军、王培清、刘向谢、吕桂英、刘二宽提供担保。该项目公告有效期为1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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