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副主任林少春、张韶春、艾丽华、李秉荣、包钢、衡晓帆出席会议。
会议指出,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建设是我们必须从政治大局上牢牢把握的重大工作,要强化政治意识、深化思想认识,毫不放松地加强政治引领和理论武装,努力把各级领导干部的政治站位提上去、思想观念转过来,切实增强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建设工作的坚定性自觉性。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要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坚持在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上下功夫,努力从政治上领会好领悟透,并将之作为谋划推进“十四五”时期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的总方针、总依据,以此来谋划思路、制定举措、检验成效。
会议强调,要坚持系统观念、注重远近结合,协同推进高水平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点任务。要加快各类配套规划编制进度,加强沟通对接、统筹衔接,确保国土空间规划和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等重大规划尽快编制完成并付诸实施。各地要立足职能职责、主动担当作为,聚焦重点任务,谋实举措、加强对接,加大力度推进各项年度任务,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省级领导同志要亲自推动、敲钟问响,领衔抓好各项任务落实。要扎实做好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对所有已发现未整改、已整改但不到位的问题,要全面系统进行梳理,举一反三定策施策,动真碰硬、集中攻坚,严肃查处表面整改、假装整改、敷衍整改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确保事事有着落、件件改到位。要注重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背后的作风问题、思想问题、政治问题,做好教育引导、敲打警示等工作,通过有力有效的引领和规制,不断增强各级各地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导向的内在主动。要坚决有力抓好乌海及周边地区生态环境保护建设工作,各相关地区和部门必须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和打总体战意识,一体配合、协调联动,对照自治区实施方案要求,细化实化治理措施,注重抓根本、抓关键、抓要害,确保取得扎实成效。
会议要求,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要发挥好综合协调、督促落实作用,优化工作流程,强化定期调度,及时掌握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切实当好参谋助手。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沟通、密切协作,深入细致做好各项具体工作。各盟市、旗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要强化属地主体责任,加快健全工作运行、保障支持等机制,充分发挥作用、有力推进工作。
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成员出席,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