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期间,自治区全面实施农村牧区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整体推动农村牧区供水保障水平提升。全区累计投入饮水安全资金53.7亿元,共新建和改扩建集中供水工程1.5万处,新打水源井2.4万眼,建成牧区储水窖1万余处,安装净水设备16.8万套,新建、改造管网1.67万千米。自治区组织各地对苦咸水现状摸底排查,最终确定34个旗县10.3万人有苦咸水改水需求,建立了项目台账和改水任务清单。同时,要求各地进一步核实水质检测监测情况,确定改水范围和任务目标,因地制宜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建设内容、技术路线、工程进度、保障措施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