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鸟天堂里的壮美与辽阔

——读周晓枫散文《鸟群》及其它
  ◎衣名

  读周晓枫的散文,体会最深最强烈的,是其中鲜明的诗性品格。在《舞蹈与散步》中,这一特点有一次高密度展示。在作者眼里,“诗像口红,让嘴唇生动。像一只枕头,诗离黑暗中的梦想最近;诗像蛾子,与火焰保持危及生命的亲昵。诗像仙子跑丢的舞鞋,只是侥幸在人间被发现;诗像保险丝断掉的灯泡,谁能知晓那被抑止的光明?……”这只是一连串精彩的比喻的开头。

  这般照抄原录,首先自然是出于喜爱,感至吟之咏之是一种享受。要了解一个作家作品的质地和色彩,最终应该去语言中寻找。周晓枫散文中鲜明的诗歌烙印,使我们读到这样的宣言时备感会意――她说,“最纯粹的语言享受只有诗歌带给我,而不会是其他。”不妨说,收在这本名为《鸟群》的集子中的几十篇散文,便是她这位诗歌的受惠者,以散文方式的致礼。“我试图实现某些诗歌手法的介入,比如隐喻,比如变形,比如意义的纵深,希望自己的散文产生些许不同之处。瓦雷里说,散文是走路,诗歌是舞蹈。”作家如是期望。

  应该说,这种愿望获得了丰硕的结果。诗性的感知和表达能力,在她那里,一定是一种与生俱来的秉赋。上述那样的句子,在一般的文章中能找到几处就算不错了,在她那里却如乱花迷眼,其密度之高令人咋舌,躲都躲不开。文本是一片丰饶的原野,她大范围地收割佳句,摆布下华美的盛宴,为了一场语言的狂欢节。我们看到了一挂色彩斑斓的散文织锦,用诗歌的韵脚绣织而成。更为难得的是,最奇特的比喻,却以最自然的方式出现。机智、俏皮,如风行水上一样自然妥帖。作者自称是苦吟派,那么,这种毫无斧凿痕迹的呈现方式,是对其功力的最好说明。

  这种语言,以时而尖锐时而舒缓的方式,撞击着阅读者的语言触觉,唤醒其钝化已久的对于语言美的感受——或者不如说语言驱使他进入存在的深处,那里,事物袒露着自己的本质,而平时它们是完全被遮蔽的。你能想像出这样的句子么?“最小的水系在果实里流动,我把这个光亮的苹果举起来,就听到了声音,非常小的声音,类似于安静。”这是《种粒》的开头。“谁能感觉到衰老那吸盘般的力量?每时每刻我们向它靠拢……日月是光阴上的两条桨,划呀,送我到美丽广阔的地方。要像麦子,我从容不迫,着手安排自己安详的金色。”这是《存照》的结尾。重要的是这样的句子并非“众里寻他千百度”,而是俯拾皆是,成为构成文本最主要的成分。这时候你会感觉到,它们映照出一个写作者的才华,就像指纹和生命的对应关系一样确切、不容置疑。然而,作者始终未曾忘记自己是驻足在散文的田亩之上,这种清醒的文体意识,或者说对散文的感受、表述方式的高度自觉,使得诗性因素最终被掌控在一个最适宜的范围内,并没有越权逾位喧宾夺主。读她的散文,你能感觉到,即使在最纵情沉湎、兴奋迷醉的瞬间,理性仍然在睁着警觉的眼晴,监视着可能出现的忘形之举,并准备着随时予以制止。纷纭飞扬的感受,被理性整合驾驭,如同水流被纳入沟渠,其流动便有了方向,有了节制。又如同一盏风筝,飘飞得再高再远,仍然被一根线牵拉着,这根线便是统驭整篇的主题、理念,或者用一个如今不大被提及的词语:中心思想。其结果,便是轻盈和坚实这两种不同的审美品格,很难得地统一于一体,各得其所,达到了一种堪称完美的和谐。这应该正是周晓枫散文独擅胜场的最主要的原因。

  这样,周晓枫作为语言的杰出舞蹈者的表现固然让人难忘,但她的努力,决不仅仅为了祭祀语言的图腾。在充满现代感的语言背后,折射出的却是纯正、明晰的精神理念,一种更多的是属于古典范畴的审美体验和价值取向。《人们》从最基本的、因而也容易为人熟视无赌的生存场景中,撷取了一个个镜头,并生发出作者的感慨或憬悟。从指使孩子乞讨的母亲身上,她看到“我们习于讴歌的无私母爱在这里受到无情的玷污。”从街头小贩宽厚洪亮充满感染力的嗓音中――这样的声音应该属于歌唱家――她生发出关于命运、偶然的感悟:“种子未必能着陆于适宜的土壤,人一出生就可能存在着地域性的错误。”它们是深思的、悲悯的、超越的,总之,是浸润着人性的关怀的。《种粒》中,通过对公共澡堂中女人身体的描攀,将女性不同生命时段的肉体并置、展现在同一个空间中,在对比中产生出强烈的效果:少女纤长的杏色胴体,年轻妇人流溢着丝绸般的微光的肌肤,中年女人被色斑、皱纹和赘肉浸食的躯体,老年女人懈怠无力的肌肉组织和刀痕般的深深褶印……”女人看似迥异的阶段,实际上被精密地设定并衔接在一起,酷似花,由盛而衰,而死,献出全部血肉,只为留下她的孩子。女人,就是人类所保持的种子方式。”作为一名热爱修辞的作家,在这里,她同时又表现为一个深入的思考者。

  我想着重谈一下《鸟群》,即被用作散文集书名的那篇数万字长篇散文。它以“五重奏”为副题,通过不同声部的变奏,完成了一个交响主题。同其他各篇相比,它更为朴素,简约,收敛,清晰,冷峻,能感觉到语言的飞驰的欲望被作者加以有意的羁绊和压抑一一然而这种压抑却在文本内部积聚起某种张力。鸟类成了她探测人性、展开思想、对生存发言表明态度的切入点和载体,成为人类观察自己的镜子。她从太平鸟的尽职和欢聚,“看到世界对忠诚的公正报答”。从燕子为成为“空中王后”而付出重大牺牲,足部几乎完全萎缩,丧失了奔跑蹦跳的能力,“我看到了途中必然的苦痛与牺牲……牺牲是前提,是先决与必备条件一一但正是在苦难里、在残酷中所展现的执著里,燕子体验着至深的生命狂喜。”她进而指出,这也是一切将创造视为生命意义之所在的科学家、艺术家的共同宿命。而从倍受人们宠爱的鸽子身上,她的发现更是堪称独特。鸽子既可以自由飞行,又可以随时回到主人的笼内,享用唾手可得的口粮。从鸽子的“具有投机色彩的双重身份”,作者感悟到世间“最名利双收的人是在天平两边找平衡的人。”鸟儿的习性再一次成为人类行为的旁证:“我们日益提炼出世俗生活的秘方:降低精神生活的高度,可以弥补物质生活的匾乏。减少灵魂的成色,可以丰富肉体的娱乐……这就是生存可悲的等式。”但这并不表明她是赞同这种生存策略的,“鸽子的妥协与投降有悖于鸟的气节”,而她“多么震撼于那种对理想忘我的捍卫。”这篇长文,会让人联想到布封、法布尔、米什莱那些描写动物和昆虫的散文,但它的格局更为阔大,思维的疆域更为辽阔,不消说文学的品格也更加突出。

  最后,我忍不住要不顾文章的整饬而挪移一下目光,推荐作者才华的一个侧面,那便是自嘲。这一点较为稀罕,尤其在女作家中。在本书作者笔下,我时常会读到这样的句子:“越来越清楚地意识到什么叫差别,什么叫代沟,那些北大的正牌孩子们洗完澡后一律光脚丫穿拖鞋走回宿舍,也不管北风那个吹,雪花那个飞;我捂在大衣、棉鞋、帽子和口罩里打一趟水,已成鼻青脸种的喜儿。”唯其精神健全豁达,才会有如此爽朗的表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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