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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峰市《条例》宣讲做到“七进”

  本报赤峰3月14日电  (记者  王塔娜)赤峰大地,春潮涌动。赤峰市委组建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暨学习宣传贯彻《内蒙古自治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宣讲团,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宣讲。

  按照“七进”要求,宣讲团深入赤峰市直机关和各旗县区,向各族干部群众面对面宣讲《条例》精神,讲清楚《条例》出台的背景、主要内容、亮点及重大意义。每到一处,市委宣讲团成员都向现场干部群众详细解读《条例》,并与听众热烈互动,认真解答有关问题。

  赤峰市委办公室巡视科科员包宇男说:“通过对《条例》的学习,我更加深刻认识到民族团结进步的重要意义。在今后的工作中将立足实际,把‘三服务’工作和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更加重视微观、细节,坚持久久为功,多做润物无声、潜移默化的工作。”

  “通过专家解读,我对《条例》有了更全面的了解。今后我将结合农牧民生活实际,做好党的民族政策宣讲,按照《条例》要求,与农牧民心连心,做好民族团结工作。”巴林左旗查干哈达苏木宣传委员阿木古楞表示。

  截至3月11日,赤峰市委宣讲团实现了各旗县区和市直单位全覆盖宣讲工作;赤峰市各旗县区也将于3月底前完成本地区《条例》宣讲工作。

  自2020年以来,赤峰市委宣传部持续加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题宣讲力度,在开展好集中宣讲的同时,利用市、旗县区和苏木乡镇(街道)三级“草原学习轻骑兵”,以各级各类“学习讲堂”为阵地,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宣讲。截至目前,全市共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题宣讲2000余场次,听众近30万人。下一步,赤峰市委宣传部将重点推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分众化和常态化宣讲工作,为推动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关于民族工作的各项安排部署在赤峰大地落地生根、开花结果营造浓厚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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