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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召开 第63次党组会议

  本报3月17日讯  (记者  章奎)3月17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召开第63次党组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研究贯彻落实措施。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那顺孟和主持会议并讲话,党组成员廉素、张院忠、和彦苓、施文学出席会议,副主任李荣禧列席会议。

  会议还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和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重要讲话,传达学习了全区优化营商环境大会精神。研究通过了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党史学习教育方案、自治区地方性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进行深度清理工作方案、两部地方性法规立法工作方案和关于做好旗县(市、区)和苏木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工作的意见。

  会议强调,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这次重要讲话精神同学习贯彻总书记此前对内蒙古的一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融会贯通起来,同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紧密结合起来,与做好“十四五”开局起步各项工作深度融合起来,按照自治区党委的要求,扎实做好立法、监督、代表等各项工作,努力使各项工作更好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更好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职能作用。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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