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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资产处置公告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拟对以下资产进行处置(包括不限于拍卖、竞价以及实物资产租赁等),具体情况如下:

  1.位于呼和浩特市实物资产:房屋建筑物1为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四纬街北侧东方维也纳东润豪景二期T楼2层201房产,面积为2001.49平方米,用途为商业,土地性质为出让;房屋建筑物2为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四纬街北侧东方维也纳东润豪景二期T楼3层304房产,面积为2104.73平方米,用途为商业,土地性质为出让;房屋建筑物3为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四纬街北侧东方维也纳东润豪景二期T楼3层306房产,面积为191.18平方米,用途为商业,土地性质为出让;房屋建筑物4为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四纬街北侧东方维也纳东润豪景二期T楼3层308房产,面积为2035.10平方米,用途为商业,土地性质为出让。房屋面积合计为6332.50平方米。资产现状描述:2层房产(房屋建筑物1)原作为餐饮使用,内部装修完善,现处于空置的状态;3层房产(房屋建筑物2-4),其中房屋建筑物2原作为酒店客房使用,内部装修完善,现处于空置的状态;房屋建筑物3现处于空置的状态,内部装修完善;房屋建筑物4作为商场使用,2021年4月15日前清场。该资产公告有效期为15个工作日。

  2.内蒙古萌业粮油农副产品有限公司资产包:债权资产1截至2021年2月28日,内蒙古萌业粮油农副产品有限责任公司债权总额5,881.63万元(最终债权转让金额以分公司处置时点数据为准)。债务人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前旗,债权担保措施为保证,由自然人乔志彬、王红梅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实物资产2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前旗,共包括五部分,第一部分为位于萌业物流园区内的27套商业房产,层数均为2层,套均面积约为200平方米,共计5,674.28平方米,均有独立产权证书;第二部分位于西山咀镇一区的2913.65平方米房产,设计用途为冷库、综合楼;第三部分位于西山咀镇一区的6156.99平方米房产,设计用途为库房、办公楼、仓库、宿舍;第四部分位于西山咀镇板纸厂北,面积20,136平方米的综合用地;第五部分位于乌拉山镇一居区的,面积18,669.50平方米的商业用地。上述房产及土地均未办理产权转移登记。该资产公告有效期为15个工作日。

  3.包头市华银工程机械有限公司等两户债权资产包。截至2021年2月28日,两户债权总额为59,029.15万元。债务人全部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该资产公告有效期为15个工作日。

  序号1-3项目联系人:陆先生 乔先生

  联系电话:0471-5618238

  0471-5618240

  电子邮件:luchun@cinda.com.cn

  qiaotianqin@cinda.com.cn

  4.位于呼和浩特市实物资产:房屋建筑物1为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海东路丽苑阳光城小区名仕居3号楼1单元5至6层501房产,面积为322.99平方米,用途为住宅,土地性质为出让,不动产权证书号为蒙(2017)呼和浩特市不动产权第0021907号,结构为钢混,外墙弹涂,配电梯,室内毛坯,现处于空置的状态。房屋建筑物2为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海东路丽苑住宅区9号楼1至2层北,面积为3570平方米,用途为商业,土地性质为出让,不动产权证书号为蒙(2017)呼和浩特市不动产权第0023157号,结构为砖混,外墙弹涂,地面方砖铺地;塑钢窗户,至顶刮白,石膏吊顶,层高约3.2米,二层外跨楼梯,木门包套,楼道及室内方砖铺地,现部分分割租赁中。该资产公告有效期为10个工作日。

  5.位于呼和浩特市武川县实物资产:呼和浩特市武川县可可以力更镇迎宾路西大兴昌村北的“绿金嘉园CDM新村一期”中的1#楼、2#楼、3#楼、5#楼、6#楼、9#楼、10#楼、11#楼、12#楼共计28,971.00平方米房产及沿街商业用地4亩(共2666.68平方米)。房产为在建工程,土地及以上房产均为闲置状态。前述标的资产均为以物抵债裁定项下的资产,信达公司尚未办理产权过户手续。该资产公告有效期为10个工作日。

  序号4-5项目联系人:李女士 乔先生

  联系电话:0471-5618239

  0471-5618240

  电子邮件:liyaqin@cinda.com.cn

  qiaotianqin@cinda.com.cn

  6.达拉特旗联运运输有限责任公司等3户债权资产包。截至2021年2月28日,该资产包债权总额为15,663.50万元(最终债权转让金额以分公司处置时点数据为准)。该资产包中的债务人主要位于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该项目公告有效期为20个工作日。

  序号6项目联系人:楠先生 赛先生

  联系电话:0471-5618246

  0471-5618245

  电子邮件:nanding@cinda.com.cn

  saifu@cinda.com.cn

  上述资产的交易对象均为具有良好信誉和一定资金实力的法人、自然人、其他组织,并应具备相应条件,但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国企债务人管理人员、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拍卖人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国企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近亲属关系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或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处置标的所涉及的债务人和担保人;反恐、反洗钱黑名单人员;其他依据法律法规不得收购、受让处置标的的主体不得购买或变相购买该资产。

  上述实物资产的承租对象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并具备生产经营符合国家法律规定的企业,具有相关部门颁发的证照,从事合法合规经营者;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或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等;不属于反恐、反洗钱黑名单人员;不属于参与实物资产处置的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及近亲属关系的人员。

  上述资产有关详细情况请查阅我公司网站,网址www.cinda.com.cn。

  受理征询或异议有效期均与项目公告有效期相同,如对本次处置有任何疑问或异议请与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联系。

  分公司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华大街59号

  对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话:

  0471-5618216

  对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子邮件:fukaiqi@cinda.com.cn

  特别提示:以上资产信息仅供参考,信达公司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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