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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酒驾醉驾 须久久为功

◎山夕
  2011年5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正式施行,从此,对醉驾行为的惩处,由之前的行政处罚上升为刑事处罚。

  十年来,全国机动车、驾驶人数量保持年均1800万辆、2600万人的高速增长,据公安部交管局公布的数据,2020年,每排查百辆车的醉驾比例比“醉驾入刑”前减少70%以上,“醉驾入刑”成效显而易见。

  “醉驾入刑”带来的变化也体现在我们身边,“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渐成社会共识。代驾行业逐渐发展起来,很多饮酒的人也主动选择找代驾。“醉驾入刑”十年来,全国酒后代驾订单近18亿笔,年均近2亿笔。

  然而,面对刑法的威慑,仍有一些人心怀侥幸,拿自己和他人的生命作儿戏,危害公共安全。“醉驾入刑”后,仍有一些公众人物因醉驾而出现在“热搜”上,因醉驾造成的严重交通事故令人触目惊心,距离全面遏制醉驾行为的目标还有一定差距。

  治理酒驾醉驾等群众身边的危险,关乎无数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关乎无数家庭的幸福,影响着人民群众的安全感,也考验着法律的执行力和社会治理的成效。

  一方面,要继续强化对酒驾醉驾的的惩戒力度。充分利用现代信息化执法技术,实现查酒驾醉驾全程留痕、智能监督全程覆盖,压缩人为操作空间,坚决杜绝为醉驾说情、打招呼的现象,切实维护道路交通安全。另一方面,要在加强普法教育、提升公民守法意识上下功夫。通过一个个血淋淋的案例,教育广大驾驶人员,珍惜生命,远离酒驾醉驾。与此同时,餐饮娱乐等涉酒场所应在餐桌、电梯、大堂等显眼位置,粘贴“酒后禁驾”“杜绝酒驾醉驾”等提示警示标语。涉酒场所管理人员、服务员以及停车场管理员、收费员等,应及时劝阻、纠正、举报酒后驾驶行为,进一步从源头减少酒驾醉驾发生。

  法律惩戒是外在约束,遵法守法是内心约束。只有将文明驾驶理念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才能真正守护交通安全、构筑社会新风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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