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人口地区分布看,我区12盟市中,人口超过300万人的地区有2个,人口在100万人至300万人之间的地区有8个,人口少于100万人的地区有2个。自治区东部地区常住人口占全区常住人口的48.55%,中部地区常住人口占全区常住人口的41.65%,西部地区常住人口占全区常住人口的9.80%。与2010年相比,东部地区常住人口比重下降2.74个百分点,中部地区常住人口比重提高2.79个百分点,西部地区常住人口比重下降0.06个百分点。我区人口向经济发达区域、城市群及首府城市进一步集聚。
普查结果显示,全区常住人口为24049155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下同)的24706321人相比,减少657166人,减少2.66%,年平均增长率为-0.27%,比2000年到2010年的年平均增长率0.39%下降0.66个百分点。
从户别人口情况看,全区共有家庭户9483957户,家庭户人口22296184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35人,比2010年的2.82人减少0.47人。
从人口性别构成情况看,全区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为12275274人,占51.04%;女性人口为11773881人,占48.96%。人口的性别结构持续改善。
从人口年龄构成看,全区常住人口中,0-14岁人口为3377673人,占14.04%,比2010年下降0.03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为15914249人,占66.17%,比2010年下降8.28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为4757233人,占19.78%,比2010年上升8.30个百分点。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3138918人,占全区常住人口的13.05%,比2010年上升5.49个百分点。
从受教育情况看,全区常住人口中,具有大学(指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4494308人。与2010年相比,每10万人中拥有大学文化程度的由10208人上升为18688人,15岁及以上人口的平均受教育年限由9.22年提高至10.08年,文盲率由4.07%下降为3.30%。各种受教育程度人口和文盲率的变化,反映了十年来我区普及九年制义务教育、大力发展高等教育等措施取得了积极成效,人口素质不断提高。
从民族人口具体情况看,全区常住人口中,汉族人口为18935537人,占78.74%,比2010年的79.54%下降0.8个百分点;蒙古族人口为4247815人,占17.66%,比2010年的17.11%增长0.55个百分点;其他少数民族人口为865803人,占3.60%,比2010年的3.36%增长0.24个百分点。我区少数民族人口稳步增长,充分体现了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崭新局面。
从城乡人口分布看,我区居住在城镇的常住人口为16227475人,占全区常住人口的67.48%;居住在乡村的常住人口为7821680人,占全区常住人口的32.52%。同2010年相比,城镇人口增加2507301人,乡村人口减少3164437人,城镇常住人口比重上升11.95个百分点。这表明,2010年以来,我区新型城镇化进程稳步推进,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67.48%,城镇化建设取得历史性成就。
从流动人口情况看,全区常住人口中,人户分离人口为11462961人。其中,市辖区内人户分离人口为2394517人,流动人口为9068444人。流动人口中,跨自治区流入人口为1686420人,自治区内流动人口为7382024人。与2010年相比,人户分离人口增长59.85%,市辖区内人户分离人口增长129.76%,流动人口增长47.97%。我区经济社会持续发展,为人口的迁移流动创造了条件,人口流动趋势更加明显,流动人口规模进一步扩大。
人口问题始终是全局性、长期性、战略性问题。通过人口普查,全面查清了全区人口数量、结构、分布等情况,准确反映了当前我区人口变化的趋势性特征,为进一步完善我区人口发展战略与政策体系、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和科学制定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提供了准确有力的信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