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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有巴彦淖尔市国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将位于五原县阳光国峰S1商业楼-01商业、S1商业楼-02商业、S1商业楼-03商业、S1商业楼-04商业、S10-104商业、S10-105商业、盛世佳苑二期A2号楼4号商业七套资产抵顶给五原农商银行用于归还杭锦后旗塞上园旅游度假有限责任公司所欠债务。

  如对上述房产享有权利或对抵顶行为持有异议,请于2021年6月25日前联系我行。

  联系电话:0478-5221549

  内蒙古五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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