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那顺孟和主持会议,副主任王波、李荣禧、廉素、张院忠、和彦苓,秘书长施文学出席会议。
主任会议通过了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的建议议程:审议《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条例(草案修改稿)》《内蒙古自治区草畜平衡和禁牧休牧条例(草案修改稿)》《内蒙古自治区地质环境保护条例(修订草案修改稿)》;审议《内蒙古自治区警务辅助人员条例(草案)》《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修订草案)》《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修订草案)》《内蒙古自治区旗县级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修正案(草案)》;审查批准《呼和浩特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呼和浩特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呼和浩特市湿地保护条例》《乌兰察布市城市园林绿化条例》《巴彦淖尔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巴彦淖尔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的决定》《鄂伦春自治旗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废止〈鄂伦春自治旗森林防火条例〉〈鄂伦春自治旗流动人口管理条例〉〈鄂伦春自治旗环境保护条例〉的决定》;听取和审议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实施情况的报告;■下转第3版 ■上接第1版 听取和审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疫情防控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上半年执行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自治区本级财政决算的报告,审查批准2020年自治区本级财政决算;审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书面);听取和审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自治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自治区本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书面);听取和审议自治区监察委员会关于全区监察机关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伞破网”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全区法院发挥审判职能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的报告;人事任免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