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区各地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深化医改的决策部署,聚焦维护群众健康的需求和期盼,突出解决百姓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注重顶层设计,结合区情实际,围绕五项基本医疗卫生制度,自治区党委、政府先后制定出台指导性文件38件,各职能部门制定配套政策170余件,具有“立柱架梁”性质的关键性制度安排基本完成。
成就一:分级诊疗稳步推进,就医格局逐步优化
聚焦解决“看病难”问题,以信息化推进机制重建、以医联体推进资源重组、以精细化管理推进服务重塑,加快构建分级诊疗格局,致力于形成科学合理就医秩序,逐步实现医联体内部人、财、物、技术、信息、服务、管理一体化。
177:全区组建各种形式的医联体177个,所有三级医院参与医联体建设并发挥牵头引领作用,
11:推进11个旗县区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试点工作。
101:“省院合作远程医疗政策试点项目”覆盖101个旗县区和203家二级以上医疗机构。
9538:组建家庭医生团队9538个,重点人群签约服务率为75%以上,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签约服务率达到100%。
60:组织北京市33所、自治区16所三级医院帮扶60所旗县级医院,已帮助受援医院新建临床专科130个、开展新技术、新项目365项。
6%:分级诊疗制度成效逐步显现,三级医院诊疗量增速明显放缓,住院人数增长由2012年的15%下降到6%。
成就二:持续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动高质量发展
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是医改的重中之重、难中之难,是缓解“看病难、看病贵”的关键环节。我区紧紧围绕破除以药补医、创新体制机制、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积极探索公立医院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不断提升公立医院医疗服务质量和群众获得感,推动公立医院走现代医院管理的发展道路。
所有设党委的医院完成党委书记和院长分设,推动落实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二级以上公立医院科学决策和民主管理机制初步建立。
13.7%:公立医院投入保持稳定增长,各级财政对公立医院的直接补助从2012年的43亿元增加到2019年的502.7亿元,年均增长13.7%。
7:7个盟市开展了公立医院编制改革。
37.6%:全区薪酬制度改革试点覆盖所有盟市,试点医院扩大至63家,公立医院人均经费支出占业务支出的比重由2012年的29.1%提高到2019年的37.6%。
8000:建立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从2016年开始,先后调整8000多个医疗服务收费项目价格。
4和93:开展建立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试点工作,4所医院成为国家级试点,确定自治区级试点医院93家,赤峰市、乌海市作为试点地区整体推进。
医疗服务效率和水平不断提升,推动38所医院胸痛中心、29所卒中中心建设,27所县级医院达到三级水平,平均住院日从2012年的9.62日下将到2019年的9.2日。
强化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启动二、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从医疗质量、运营效率、持续发展、满意度评价等4个维度进行考核评价,确保改革目标实现。
成就三:健全医疗保障体系,维护公民保障权益
党的十八大以来,自治区医疗保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持续深化医保制度改革,不断扩大医保覆盖面,统筹强化基金管控、医保筹资运行机制和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将更多救命救急的好药纳入医保,实现医保制度运行平稳、保障功能有效提升。
2016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现统一,2018年自治区医保局成立,理顺了基本医疗保障管理体制。
85%和75%: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分别为85%和75%左右。
30:大病救治的病种数扩大到30种。全区12个盟市都为贫困人口购买商业医疗补充保险。
8060:商业健康保险为自治区8060.30万人次提供了17.06万亿元的健康保险保障。
280: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覆盖所有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全区基本医保按病种付费实现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全覆盖,按病种付费病种数达到280个。
655:全区具有住院资质的655家定点医疗机构全部纳入跨省住院直接结算范围,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实现全覆盖,直接结算14.66万人次。
成就四:做好药品供应保障,满足群众用药需求
党的十八大以来,自治区医改从药品生产、流通、使用和监管全流程发力,实施了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短缺药品分级应对和分类处置、药品集中采购和药品购销“两票制”、推进医疗机构合理用药等一系列改革措施,完善机制稳定药品供应,与医疗、医保改革联动推进。
685:基本药物目录由2009年的307种增至2018年的685种,基本药物实施范围从基层卫生机构扩大到二、三级医院。
69%:截至2020年底,基层卫生机构基本药物使用率达69%,超过60%的预定目标,二、三级医院的基本药物使用率分别达到51%、39%。
112和36:落实国家组织的112个药品及冠脉支架集采和使用工作,平均降幅分别达72.67%和93.65%;参加 “京津冀3+N”联盟集采人工晶体36个中选产品,平均降幅32.56%。
114:将114个国家谈判药品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全年累计惠及22.77万人次,涉及药品费用5.46亿元,报销比例达到76.6%;30个国家谈判药品纳入我区门诊特殊用药管理。
5大支撑:药品监管体制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初步构建了以检查分局、职业化专业化检查员队伍、检验检测和药物警戒机构、药品智慧监管平台、基层药品监管为主的药品监管体系。
100%:全面推动自治区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落实“两票制”。
成就五:构建综合监管制度,保障群众健康权益
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区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正在逐步从重点监管转向全行业监管,从注重事前审批转向注重事中事后全流程监管,从单向监管转向综合协同监管,从主要运用行政手段转向统筹运用行政、法律、经济和信息多种手段,监管能力和水平不断提高。
100%:全面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
126: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取消下放行政权力、行政处罚执法重心下移126项,现有行政权力70项。
9121:2020年,完成“双随机”监督检查9121件次,任务完结率100%,其中行政处罚案件151起。
6个标准化:行政许可清单、权责清单两个清单标准化,审批办事程序、服务指南两项服务标准化,权责清单动态管理、行政审批事中事后监管两项管理制度标准化。
100%:药品全流程监管持续强化,推动药品监管全品种、全过程覆盖。全区免疫规划信息管理系统上线运行,实现疫苗冷链运转和记录的全程可追溯、儿童预防接种信息的互联互通和效期管理。
7.49:加强医保基金监管,2020年共检查定点医药机构18100家,处理9227家,追回违规医保基金7.49亿元。
成就六:坚持改革和改善并举,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不断健全
以基层为重点,中西医并重,不断解决基层基本医疗可及性问题,不断改革完善中(蒙)医政策保障机制,中(蒙)医药传承创新机制不断完善。
123和277:中(蒙)医药远程医疗覆盖区内123所中医(蒙医)医院和277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209:不断提高中医(蒙医)诊疗能力和水平,建成国家和自治区特色优势重点专科209个。
1266:打造基层中医(蒙医)馆1266个。
74: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人均补助标准提高至74元,新增5元全部用于农村和社区。
7797:全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在培人数达到7797人。
4980:全科医生转岗培训4980人。
90%:全区城乡居民规范化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为90%,累计管理高血压患者208万人,累计管理糖尿病患者54万人,报告发现的结核病患者管理率为99.13%。
“十四五” 深化医改新目标
本报6月27日讯(记者 张文强) “十四五”期间,着眼于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新阶段新任务,我区将继续推动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向纵深发展。
着力加快公共卫生体系改革。坚持预防为主,补短板、强弱项,重塑性构建强大的公共卫生制度体系,健全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改革疾病预防控制体制,创新医防协同机制,增强早期监测预警、快速检测和先期处置能力,加强公立医院传染病救治能力建设。
着力构建更加成熟定型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体系。坚持“三医”联动,更加注重整体性、系统性、协调性,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稳步推进的基础上,持续深化分级诊疗、现代医院管理等五项制度改革,统筹好制度改革和制度运行,力争在基础性、关联性、标志性制度改革上取得新突破,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着力加快建立优质高效的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以基层为重点,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整合为路径,强化分工协作,创新管理体制机制和服务模式,优化旗县域和基层医疗卫生健康服务供给,全面推进医疗资源扩容和均衡布局,加快构建体系完整、分工明确、功能互补、运行高效、富有韧性的现代化高效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着力推动卫生健康高质量发展的体制机制建设。坚持新发展理念,深化改革创新,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强化体系创新、制度创新、学科创新和科技创新,以人才为第一资源、以文化建设为引领、以运营管理为抓手,推动卫生健康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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