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那顺孟和主持会议并讲话,党组副书记王波,党组成员廉素、张院忠、和彦苓、施文学出席会议,常委会副主任李荣禧列席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西藏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在7月30日中央政治局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徽党旗条例》,传达学习了自治区党委十届十四次全会精神和自治区党委常委会会议暨自治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
会议听取自治区党委常委、组织部部长杨伟东同志关于人事任免事项的说明。
会议强调,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近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自治区党委十届十四次全会精神,进一步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对经济形势的分析部署上来,统一到党中央对内蒙古发展的战略定位上来,统一到党中央对内蒙古人事安排的重大决策上来,统一到自治区党委十届十四次全会的部署要求上来,创造性地做好立法、监督、人事任免、代表等工作,为自治区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大动能,为增进群众福祉、创造高品质生活提供制度支撑,为维护社会稳定、实现高效能治理提供法治保障,在新征程上奋力书写地方人大工作新篇章。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