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明确,自2021年8月起,蒙西地区电力交易市场燃煤发电电量成交价格在基准价(每千瓦时0.2829元)的基础上可以上浮不超过10%(上限为每千瓦时0.3112元)。2021年已经成交的年度交易电量,经发电、用电企业协商一致,可以由交易双方报交易机构调整市场交易价格。用电企业的正合同偏差电量按照蒙西电网基准价上浮10%结算。
另外,通知中提到,未列入优先交易范围的电力用户,包括目前仍执行过渡交易政策的蓝宝石、石墨电极、化成箔、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碳素、陶瓷等行业电力用户,2021年8月开始不再参与火电企业挂牌交易,可以根据企业用电量情况选择参与相应的协商或竞价交易。同时,2022年1月起,上述行业电力用户不再参与新能源发电企业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