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习记者 薛一群
今年以来,通辽市将文明城市创建作为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增进各族群众福祉的有力抓手,作为营造良好政治生态、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突出问题导向,靶向精准整改,以最大决心、最严要求、最硬举措,坚决打赢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攻坚战。9月10日,通辽市委副书记、市长郭玉峰就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有关工作开展情况,接受了本报记者专访。
记者:通辽市是如何推进创城工作的,有哪些举措?
郭玉峰:市委、市政府坚持以城市整体文明程度持续提升为目标,以创建整改为抓手,认真对照中央文明办要求和自治区党委部署,全力以赴抓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巩固与整改提升工作。系统谋划精准施策,市委将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列入《通辽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通辽市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重点围绕公共设施、集贸市场、老旧小区(城中村)等11项重点区域开展了专项整治提升行动。市委常委会研究制定了《通辽市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整改工作方案》,市委、市政府先后组织召开常委会、动员会、推进会、调度会30余次,总结经验、查找不足、解决问题、推进落实。
创新完善体制机制,实现创建工作的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市、区两级300多个机关企事业单位实现包联社区“全覆盖”,从广大市民最为关注的事情抓起,突出解决实际问题,努力打造宜居环境,最大限度地实现了党委、政府工作与广大市民期盼同频共振。
守牢创建底线红线,各级党组织健全完善政治责任清单,推动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强对优化营商环境、生态环境治理等重大政治任务的监督执纪问责,将为群众办实事列入最重要的工作日程,塑造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政治生态。
记者:如何提升群众对创城工作的参与度满意度,取得哪些成效?
郭玉峰: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导向引领,创新活动载体,实施文明创建“三大工程”,搭建全民参与创建平台,积淀城市文明底蕴,提升城市品质内涵,在共建共享中提升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
实施核心价值观培育工程,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专题讲座,修改完善《市民公约》,推行《社区居民公约》,开展规范守则教育实践活动,通过在各类媒体开设“文明提升进行时”等栏目,加强正面宣传引导和舆论监督报道,扩大宣传影响覆盖面,累计制作发放手提袋、文明礼仪宣传折页40余万份,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基本内容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实施“好人之城”塑造工程,去年以来,共有6人入选“中国好人榜”,22人入选“内蒙古好人榜”,发布“通辽好人榜”136人,荣获第七届内蒙古自治区道德模范4人、提名奖2人,各地组织“身边榜样”巡讲活动近百场,学习身边好人,涵养社会风气。
实施“文明行动”系列工程,开展文明交通、文明环境、文明餐桌、文明服务、文明旅游等系列文明行动,组织吸引群众积极参与,累计参与人数达200余万人次。
记者: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重在惠民,通辽市如何结合创建工作,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让群众在创建工作中得到实惠?
郭玉峰:本着创建为民、创建惠民、创建成果由人民群众共享的发展理念,以广大市民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为导向,建立《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问题清单》《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重点任务清单》,重点开展生活环境美化行动、城市顽疾治理行动、交通秩序整治行动、服务民生专项行动和志愿服务专项行动,着力打造宜居环境,提升市民幸福指数。去年以来,累计硬化主城区街巷330多万平方米,改造老旧小区383个,改造供热管网140万平方米,组织成立各类“满天星”志愿服务队3198支、志愿者16万余人,开展各类志愿服务活动18050余次,受益群众150余万人次。
记者:创城是一项系统工程、常态化工程,如何推动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纵深发展、持续发力?
郭玉峰:我们将进一步压实领导、属地、主管、包联、监督“五个责任”,在传导压力中拧紧责任链条。紧扣《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和《操作手册》标准要求,紧盯背街小巷、集贸市场、老旧小区、城乡结合部等关键部位,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提升基础设施、生态环境、公共服务等城市“颜值”。厚植城市文明底蕴,实施“文明行动”系列工程,让“爱我通辽·见我行动”蔚然成风。
健全完善长效机制,进一步理顺中心城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体制机制,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双包联社区”、创城工作约谈、媒体监督等制度,积极探索拓宽市场化城市投融资渠道,加快引进国内一流的专业化环卫保洁、园林绿化、道路养护公司,持续巩固拓展文明城市创建成果,让“文明城市”内外兼修,“金字招牌”永远闪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