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设施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石。“十三五”时期,内蒙古基础设施建设取得巨大成就,设施网络不断优化,设施质量持续提升,服务能力显著增强,有力支撑引领经济社会发展。当前,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国内外形势复杂严峻,如何有效应对经济下行压力、奋力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重要而艰巨的任务。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审时度势、顺势而为,开出了“良方”。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召开会议强调,加快推进国家规划已明确的重大工程和基础设施建设,加快5G网络、数据中心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进度;政府工作报告提出,重点支持既促消费惠民生又调结构增后劲的“两新一重”建设。党中央、国务院重要决策部署为我们今后的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
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应当在新发展阶段展现新作为。作为自治区最大的基础设施贷款银行,国家开发银行内蒙古分行将始终秉持“增强国力、改善民生”的崇高使命,以市场运作为基本模式,以保本微利为经营原则,以中长期投融资为载体,积极服务自治区“两新一重”发展。
一是强化党建引领,推动党建业务深度融合。持续深化党史学习教育成果,全面加强党建工作“九大建设”,深入推进党建与业务“十大融合”,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发挥分行党委“党建+基础设施补短板”专项工作组积极作用,压紧压实责任,落实落细举措,扎实做好各项工作,坚决做到“中央有要求、国家有需要、开行有行动”。
二是坚持规划先行,进一步深化政银企合作。按照“规划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责任化”原则,积极编制自治区及各盟市 “十四五”重大项目融资规划,以规划先行谋篇布局。牢固树立“开门办行”经营理念,坚持“九一九”工作法和“五步”工作法,严格执行“3469”和“三级联络人”工作机制,积极落实与自治区政府签署的《开发性金融助力内蒙古“十四五”经济高质量发展合作备忘录》,持续深化政银企合作。
三是坚守职能定位,加大重点领域支持力度。积极推动集大高铁、包银高铁、呼和浩特新机场等项目,支持自治区构建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重点支持乌兰察布风电基地、中广核兴安盟革命老区风电等项目,服务自治区“新能源倍增工程”;持续支持引绰济辽等项目,服务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协助地方政府策划老旧小区改造、城市更新、保障性租赁住房等项目,提升新型城镇化工作质效;创新支持大数据、特高压、充电桩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推动实现新旧动能转换。
四是创新融资理念,不断提升融资服务能力。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探索适合内蒙古区情的融资模式,统筹考虑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在市场框架下策划项目,以丰补歉,谋求动态平衡。围绕乡村振兴、稀土战略基地建设、垃圾和污水处理、高标准农田、城乡供水、口岸基础设施建设等领域,主动提供融资融智融制“三融”服务,推动打造“10+N”市场化、法治化、专业化的开发性金融承贷平台。